惠州市人大:强化议案办理 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

人大工作巡礼(一)

  “四好农村路”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之一。

  2018年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将李丹、潘今波、吴惠娇、李春雄、蓝卫星等代表分别领衔提出的有关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方面的5件议案合并为《关于全面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议案》。

  三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农村现代化步伐的重要举措,强化议案办理,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开展视察调研,为我市建设国内一流城市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贡献。

  积极跟踪议案办理进程,加强监督检查

  农村公路是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设施,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

  当前,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尤为突出,主要表现在农村公路等级标准有待提高,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有待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亟待健全,农村公路养护能力亟待强化,农村公路建养资金亟待落实。

  三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跟踪议案办理工作进度,主动与主办、会办单位沟通联系,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解决议案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建设发展中的作用。

  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深入推进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推动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议案办理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积极主动作为,制定卓有成效的措施办法,有效落实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各项工作任务,取得良好的议案办理成效。

  三年来,全市共投入各类资金18亿元,完成镇通行政村公路窄路面拓宽改造1251公里、推进通20户以上村民聚居地村道路面硬化建设455公里、实施“畅返不畅”农村公路修复工程531公里、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2552公里、实施危桥改造93座,均达到或超过议案办理方案确定的目标,还有健全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提升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补助标准,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能力,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等工作任务都高标准完成。惠阳区、惠东县获评“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和全国示范县,博罗县、龙门县获评省级示范县,这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议案办理实现让代表满意、让发展得利、让群众得益的良好效果。

  “议案结案不代表工作结束,接下来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关注‘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跟踪监督,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融入我市‘丰’字交通主框架,成为我市大交通建设的一部分和神经末梢,打通农村经济内循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四级调研员张文凭表示。

  惠州日报记者张斐 通讯员陈瑞凤 翟继辉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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