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民注意:祭祀用品使用人民币图样属违法行为

  清明将至,我市部分殡葬用品店的香烛纸钱等祭祀用品销量逐步上升。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提醒市民,购买祭祀用品时要提高警惕,在祭祀用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是违法行为。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为维护人民币权威,人民币图样的许可使用须经中国人民银行依相关程序审批。2019年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修订了《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9年11月15日正式施行。《办法》规定,人民币图样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货币的完整图案或局部图案。制作、仿制、买卖以及未经批准使用人民币图样都属于禁止性行为,目前对人民币图样的使用实行属地管理和一事一批制度。

  以往的清明节前后,市场上出现部分仿照人民币式样的冥币,冥币的纸张大小、颜色、图案、面值等都与人民币纸币极为相似,而且印刷质量也越来越高,很容易与人民币混淆,严重损害了人民币的形象。《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祭祀用品上使用人民币属于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行为,损害了人民币形象和我国法定货币的权威。

  《办法》规定,违反本办法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其中,违反《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未按规定使用人民币图样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4条予以处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4条规定,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提醒市民,清明节文明祭祀,提高警惕,自觉不去购买、不使用带有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维护人民币形象和正常的货币流通秩序。

  惠州报业全媒体记者刘炜炜 通讯员邢晓阳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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