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惠州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惠州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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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惠州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惠州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1月30日中国共产党惠州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惠州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了中共惠州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报告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对全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大会充分肯定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大会指出,五年来,在省纪委和市委正确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十二届省纪委历次全会部署,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大会强调,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新形势下,做好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准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守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定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执纪理念,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反腐败成效回应群众关切;必须一以贯之坚定斗争意志,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持久战;必须从严从实强化自我监督,全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大会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找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关键点,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从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快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提供坚强保障。要健全政治监督常态化机制,推动“两个维护”落实落细;要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要坚持重拳“拍蝇”惩腐,巩固拓展基层正风反腐成果;要提升巡察制度质效,全面发挥党内监督利剑作用;要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构建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要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正确领导下,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求真务实、勇毅前行,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上新的台阶,为加快打造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编辑:任己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