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区法院开展当事人回访活动提高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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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日报讯 (记者曾静妍 通讯员林友标)“案件办理之后,您对我们办案中的工作态度、作风以及案件处理方面有没有意见?”日前,大亚湾区人民法院法官邹伟如对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被告一方)进行了回访。

  该起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都是大亚湾区内的公司。为解除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原被告于2008年签订了一份以地抵债协议:原告以其名下的一块土地使用权抵偿欠被告的债务。后来原告向大亚湾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以地抵债合同,被告为追索有关欠款及损失提起了反诉。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受理后,法官调查查明,因原告未向政府缴交地价款,未完善用地手续,致使土地于2003年被政府收回,不能履行合同,原告存在明显过错。经审理,法官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原告负违约责任并偿还原债务。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没有提出上诉。

  鉴于本案涉案时间跨度长、标的额大、庭审时双方矛盾分歧较大,该案审结后,由邹伟如法官、跟案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回访小组,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回访中,被告公司副总经理胡先生表示,办案人员作风优良、认真负责,对案件的办理过程和结果非常满意。经历该案件后,企业增强了依法经营、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

  据悉,为扎实推进学党史、办实事活动,落实开门教育整顿要求,大亚湾区人民法院持续开展当事人回访活动,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标准,全方位查找审判执行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作风问题,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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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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