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护河湖文明公约

  爱护河湖生态,共同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美丽河湖环境,为更加幸福的全国文明城市惠州添彩,是每一个市民的应尽义务,请遵守以下文明公约:

  一、不在禁钓区垂钓,违者收缴钓具。

  二、不进行炸鱼、电鱼、毒鱼等行为。

  三、不乱丢垃圾,钓鱼或游玩产生的垃圾随身带走。

  四、不往河湖排放污水、随地便溺。

  五、不在河边野营或烧烤野炊。

  六、不在河边大声喧哗、制造噪音。

  七、不围垦河湖、在河湖滩地垦荒种植。

  八、不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

  九、不毁坏河湖堤防护岸等水利设施和水源地保护标志牌、河湖长制公示牌等涉水标识。

  十、不容忍损害河湖环境的不文明行为,并加以制止或举报。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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