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从2021年9月上旬至11月上旬,对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等7个县(区)开展十一届市委“乡村振兴”专项巡察。重点了解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乡村振兴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乡村产业体系和城乡融合发展情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情况、村庄规划和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情况等。同时对基层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线索。
中共惠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