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报讯 (记者谢宝树 通讯员肖圣书)为大力宣扬我市新时代退役军人经营户诚信守法经营品质,以党建引领退役军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有关工作的通知》,日前,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共惠州市个体私营企业委员会印发通知,在全市开展第一批“退役军人共产党员经营户”授牌经营活动。
根据活动安排,第一批“退役军人共产党员经营户”授牌经营活动将采取自下而上、择优推荐、集中遴选的方式组织实施,从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6月下旬结束。
“退役军人共产党员经营户”是指已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小微企业实际出资人、实际负责人、个体工商户退役军人党员经营者。推荐对象以我市接收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为主,也可推荐不是我市接收安置但其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地和主要营业场所在惠州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
根据通知,退役军人共产党员经营户的授牌条件为,登记注册经营者身份必须是退役军人且是共产党员;经营行为遵纪守法、文明诚信、勤劳致富,无重大不良记录,近3年来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无安全生产责任问题、廉政问题等“一票否决”事项;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营者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产生社会效益好。
为确保授牌经营活动家喻户晓,鼓励退役军人经营者向所在镇街(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申报自荐。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应全覆盖联系退役军人市场经营主体,会同各“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市场监管所)按照评选标准推选2名以上候选人(县区可根据各镇街退役军人共产党员经营户开办情况进行调剂),填写推荐表报县(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会同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进行评审后于2023年6月10日前报送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会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抽样调查评审,综合研究确定第一批“退役军人共产党员经营户”候选人,确定后将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确定人选后,届时将举行授牌仪式。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共惠州市个体私营企业委员会共同在“七一”前后对第一批退役军人党员经营户进行授牌,并对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典型进行深度挖掘、总结提炼、宣传典型事迹,鼓励退役军人发扬优良传统,展现新时代退役军人风采,为惠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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