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廉润归善”廉政讲堂开讲 计划每周安排2场

  惠州日报讯 (记者黄尉宏 通讯员孙小燕 陈嘉敏)7月14日,惠阳区“廉润归善”廉政讲堂首场课程在沙田镇廉政教育馆启动,淡水街道30余名村(社区)书记、小组长等基层干部接受廉政教育。本次廉政讲堂系列活动每周安排2场,将持续至9月,贯穿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全过程,对象涵盖全区9个镇(街道)和134个村(社区)的全部基层党员干部。

基层干部参观沙田镇廉政教育馆。 惠州日报记者黄尉宏 通讯员孙小燕 陈嘉敏 摄

  参加课程的基层干部首先参观了沙田镇廉政教育馆。该馆由惠阳区纪委监委、沙田镇党委联合打造,纳入了今年政协提案项目,依托肖屋村监督站,以“站里有馆、馆中含站”的理念,融基层监督实践与廉政教育于一体,是首个专门面向镇、村、组基层干部的廉政教育基地。基层干部们在基层监督厅沉浸式体验基层监督的惠阳实践,在警示教育厅参观三省墙、悔之泪、VR体验区等单元,在家风家训厅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的家风故事、写一封家书和参与答题等,大家纷纷表示,要自觉强化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把好人生“总开关”,永葆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随后的廉政课上,惠阳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以《加强基层治理的思考》为题进行讲授,强化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什么要加强基层治理?该负责人讲授说,郡县治,天下安。县域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提升县域治理能力,是造福一方的现实要求,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

  “居委会干部是否是国家公职人员,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没有领取工资,是否算国家公职人员?若这些人员在征地过程中将补偿款弄到自己的口袋去,是否构成贪污罪?”该负责人在授课时抛出了问题,并对基层中常见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详细讲解。

  该负责人介绍,《监察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监察对象涵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包括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以及其他受委托从事管理的人员。

  该负责人还提醒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程序和规定开展工作,运用村(社区)法律顾问排查法律风险点,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

编辑:温燕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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