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争做文明行为践行者 守护生态宜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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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绿色环保生态文明相关方面行为规范

  争做文明行为践行者 守护生态宜居环境

  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是一座宜居城市的底色。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近日,《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其中,《条例》明确了在践行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维护生态文明方面,市民应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引发了市民广泛关注,大家纷纷表示,将积极践行《条例》行为规范,从自己身边的小事做起,为守护惠州生态宜居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文明游园是市民践行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维护生态文明的表现。

  条例

  规范内容与市民日常生活出行息息相关

  在践行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维护生态文明方面,《条例》明确了市民应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这些行为规范涉及的内容与市民日常生活和出行息息相关。

  例如,分类投放垃圾,不随地乱扔、乱放垃圾;保护古树名木,爱护公共花草树木,不损坏公共绿地;野外露营、野炊安全用火,不乱扔垃圾。

  文明用餐,按需点餐、不浪费,不酗酒、不劝酒,倡导使用公筷公勺;使用环保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优先使用可循环利用的产品,拒绝过度包装;

  低碳出行,优先选择步行、骑自行车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等等。

  镜头

  低碳出行文明游园垃圾不落地

  市区各大公园绿地是市民平时休闲娱乐的好去处,文明游园是市民践行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维护生态文明的表现。

  位于市区江北的东江公园,疏林草地,鲜花盛放,各种体育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齐备,吸引了不少市民前来游玩、锻炼。公园内还有不少家长带着孩子野餐,嬉笑玩乐的同时,近距离感受大自然、欣赏江边美丽的风景。

  记者看到,许多市民都能自觉做到爱护花草树木、不损坏公共绿地,同时,把野餐中产生的垃圾收集起来,分类投放到垃圾桶中,让垃圾不落地,环境更美丽。为了减少一次性用品产生的垃圾,不少市民选择自备食品收纳盒、收纳袋等。

  

垃圾不落地,环境更美丽。

  在江北大云寺附近的江边绿道,绿意盎然,江风徐徐,许多市民悠闲地散着步。绿道上,市民刘先生带着5岁大的儿子,儿子骑自行车,刘先生则步行伴随其左右。“我们就住在附近,经常这样过去东江公园玩,现在都是提倡低碳出行,更健康环保。”刘先生说。

  热议

  传播文明风尚构建生态和谐社会

  在惠定居了10多年的市民刘源亲眼见证了惠州这些年来的发展变化,他说惠州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这离不开市民生活方式的转变和生态意识的提高。“《条例》的出台实施,让我们更深刻地意识到,每个人都应该提高生态环保意识,自觉爱护生态环境。”

  市民何小婷认为,日常生活出行中每个行为举止都不容忽视,文明二字见诸于每个小细节。“有了《条例》的监督引导,大家也会更主动地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

  市民曾玉溪说,近年来惠州积极倡导绿色环保生活方式,通过各种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她感觉这些年惠州老百姓的生态、环保意识都提高了很多。“例如文明用餐,适量点餐,光盘行动杜绝浪费方面,我感觉大家都做得很好了,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如今,《条例》的出台实施,把市民应该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她认为能更好地促进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更有利于构建一个生态和谐的社会。

  文图 惠报全媒体记者陈春惠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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