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养老机构恢复探视服务 探视须提前预约、实名登记,且限定时间人数路线区域

  3月10日,笔者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关于扎实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已印发。《通知》明确全省养老机构恢复探视服务,可接收新入院老年人及新入职员工,春节离院的老年人及员工可返院。

  在春节前,省民政厅发文明确1月15日至3月8日为全省各类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特别防护期,鼓励引导老年人尽量留在养老机构内过节。随着春节假期结束,此次印发的《通知》提及,当前各地要始终坚持高于社会面标准落实落细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有序恢复养老服务,认真做好抚慰关爱工作。

  《通知》明确,全省养老机构恢复探视服务。家属经提前预约养老机构的探视服务、实名登记、亮码测温正常后,在限定的时间、人数、路线、区域(不进入生活区)内,可入院探视老人,探视全程需佩戴口罩,遵守防控要求。

  入院、返院的老年人和入职返岗的员工需提供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及行程码,并在机构内隔离场所进行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无异常后,方可进入生活区。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照料中心、长者食堂等服务场所也将有序恢复运行。在开展上门入户服务前,需经老年人本人或代理人同意,入户服务前要严格进行消毒,做好防护措施。堂食服务要合理安排就餐空间,鼓励采取预订送餐、预约就餐、离柜点餐、叫号取餐、错时堂食等多种形式服务,避免出现人员聚集。

  另外,《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严格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类风险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始终坚持高于社会面标准,落实落细各项措施,从严从实抓好工作。

  同时,切实做好老年人及员工关爱服务,加快疫苗接种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因地制宜开展多样化关爱服务活动,切实帮助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南方日报记者 关喜如意 通讯员 莫冠婷 崔清波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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