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再次发文:进一步加强城市和地铁防汛安全工作

  日前,省三防办、省应急管理厅再次发文,对进一步加强城市和地铁防汛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除了要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联动、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安全管理、落实道路交通防汛安全管理,通知还明确要求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市督促地铁运营单位完善包括地铁停运在内的各类应急预案,明确地铁停运措施的启动条件、审批流程,以及实施范围等,科学设置地铁停运决定权,建立城市地铁“一患一档”抓好排查整改。

  分区分类制定地铁停运标准

  针对地铁运营安全,通知提出,要分区分类制定站点、区间、全线、全网停运标准,科学设置地铁停运决定权,决不能紧要关头层层请示,贻误时机。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市要吸取近期地铁淹水倒灌、停运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督促地铁建设运营公司全面落实地铁运行、在建项目安全责任,8月5日前建立“一患一档”,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彻底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确保乘客安全和列车运行安全。

  通知要求,气象、水文等部门要加密监测预报预警,24小时不间断监测分析研判雨情汛情,尽最大努力做好短临预报。各地各有关单位还应尽快建立健全重大气象灾害红色预警高效应急联动机制,视情停学、暂停户外文体和商业活动,提前关闭旅游景区和在建工地,及时关停地铁、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等地下空间。

  拉网式排查城市道路桥涵

  为了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安全管理,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抓紧组织对蓄滞洪空间、泄洪通道、排涝管渠泵站、涵闸、排水管网等设施管理运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积极采取疏浚措施。要加强城市上游“头顶库”巡查防守、发现险情立即处置并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

  在道路交通防汛安全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对城市道路、公路、桥涵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影响排水、行洪安全的障碍及时清除、迅速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专人盯守等措施加强安全防范。同时,在下沉立交、路面井盖、内涝点设置警示标识,加强巡查值守,出现极端天气时,要采取交通管制、封闭道路等措施。对重点部位加派人员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及时消除隐患;还要督促公交企业、道路客运企业严格做好汛期安全运行管理,加强驾驶员、安全员防汛应急技能培训教育,坚决避免冒险运营。

  各地也要加强城市应急排涝专业队伍和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加大冲锋舟艇、应急通信等抗洪装备配备储备,确保出现汛情第一时间高效救援。

    南方日报记者/黄叙浩 通讯员/粤应宣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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