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出台林木采伐管理办法 竹林不再纳入林木采伐限额管理

[报料热线] 2831000

  南方日报讯 (记者/邵一弘 通讯员/林荫)日前,广东省林业局印发《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2002年印发的《广东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办法》提出要加快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明确竹林不再纳入限额管理,对农民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实行告知承诺制。

  广东省是七山一水两分田的林业大省。截至2020年底,广东省森林覆盖率达58.66%,森林蓄积量达5.84亿立方米。近年来,广东着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重点构建广东林业高质量发展体系。为贯彻落实《森林法》新修订的制度,将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办法》结合实际,在采伐限额审批权、采伐许可证管理、采伐规程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完善了广东省关于《森林法》的配套政策制度体系。

  该《办法》分五章,共三十四条。其管理对象限于本省行政区划林地上的林木,要求对这些林木进行采伐、采挖、移植管理时,应遵守限额管理和凭证采伐的基本制度,并遵循分类经营、保护优先、注重效率和效益的原则。

  《办法》在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两个重要环节进行了重要修订。对农民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只需填写采伐申请表,并出具采伐承诺书,发证机关即可发放采伐许可证;对于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流转的,林木受让方可以凭不动产变更登记证明或明确更新责任主体的承诺书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转让林木采伐许可证。

  同时,《办法》明确了各类林权主体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权限,规定对于农民个人采伐家庭承包林地、自留山上的林木,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发证,规定发证机关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将本行政区划当年的采伐限额分配、申请审批及采伐监管情况等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告。此外,在采伐许可证核发时,取消了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和木材运输许可证等相关内容。

  此外,在采伐限额管理方面,《办法》明确竹林不再纳入限额管理;省级采伐限额审批权下放到同级人民政府;公益林采伐限额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在采伐规程管理方面,《方法》规定用材林以外的其他商品林的采伐不受采伐年龄限制。

  《办法》还创新了发证机关的监管方式,规定林业主管部门对林木采伐主体采取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林木采伐监管机制。对于不诚信的采伐主体,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将其记入采伐审批系统的林木采伐失信名单,作为严格审核和重点监管对象。

  新华社北京8月7日电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7日通报,8月6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07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32例(云南11例,上海9例,天津5例,广东3例,四川2例,江苏1例,浙江1例),本土病例75例(江苏53例,湖北9例,湖南9例,河南4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例,为本土病例(在山东)。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33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056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增加5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725例(其中重症病例13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确诊病例7628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6903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8月6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1444例(其中重症病例39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87525例,累计死亡病例463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93605例,现有疑似病例1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119620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44273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2例,其中境外输入12例,本土20例(湖北15例,河南4例,湖南1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6例(境外输入3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12例(均为境外输入);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571例(境外输入388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27832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12004例(出院11724例,死亡212例),澳门特别行政区63例(出院57例),台湾地区15765例(出院13018例,死亡794例)。

  

分享到:
编辑:海晏
分享到:
  • 今日惠州网微信
  • 惠州发布微信
  • 惠州文明网微信
  • 惠州头条APP

查看所有评论网友评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观点,与今日惠州网无关。发言最多为2000字符(每个汉字相当于两个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