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集中由龙溪法庭立案审理

  12月25日,博罗县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集中由龙溪人民法庭立案审理的公告》(简称《公告》)。《公告》称,为推动人民法庭改革,建设专业化法庭,经博罗县人民法院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院机关、杨村及石湾人民法庭不再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集中由龙溪人民法庭立案受理。

  【温馨提示】

  原由博罗法院院机关、杨村人民法庭、石湾人民法庭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诉讼:

  1.当事人可直接到龙溪人民法庭办理立案登记手续,也可通过 “广东诉讼服务网”进行网上立案。

  2.如有需要,当事人可在开庭前三天向龙溪人民法庭申请网上开庭,通过电脑登录“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或手机“粤公正”小程序进行网上开庭。

  文图 惠州报业全媒体记者李燕文 朱丽婷 通讯员于艳华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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