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法院线上调解一起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惠州日报讯 (记者曾静妍 通讯员李憬新 章婷)企业因资金紧张还款困难,拖欠300万元转介代理费被告上法庭。近日,大亚湾区人民法院诉讼调解中心运用线上调解,成功化解两家企业的合同纠纷。

  为提高所开发楼盘销量,2020年7月,被告某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原告某房地产经纪公司代理销售房产项目,并签署了分销合同。截至2021年2月10日双方合作结束时,原告按照合同约定积极履行了推介销售服务,其中62套房源已达到结佣条件,但被告未履行支付义务,尚欠转介代理费共计300万余元。

  立案庭收到起诉材料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将该案转入诉讼调解中心。调解团队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了解到被告某实业公司对拖欠的转介代理费无异议,但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资金周转紧张,无法一次性付清费用。

  调解团队分析后认为,本案转介代理费支付,一方面涉及企业员工工资发放,对他们生活影响较大;另一方面,企业受疫情影响经营遇到困难,一次性归还欠款确实在能力之外。为不影响两家公司生产经营,调解员根据诉求迅速制定调解策略,转变调解思路,积极采用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背对背”进行协调,让原本矛盾激烈的两家企业,终于同意坐下来协商。

  为了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调解员使用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调解管理平台,通过视频主持开展线上调解,两家企业负责人如约参加。

  最终,涉事双方达成和解,原告自愿为被告放宽履行期限,缓解其资金压力,让被告公司渡过难关。双方就应付转介代理费数额、支付方式及期限等签订协议,并快速办理司法确认等事宜。日前,涉事双方均按照调解协议内容履行了义务,原告放弃违约金的诉请并撤诉。该纠纷得到解决。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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