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确保各阶段工作顺利推进,在惠城区纪委监委的指导下,该区13个镇(街道)纪(工)委主动作为、多管齐下,对辖区内的文明创建进行督查,为文明城市迎检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线督导。
明确督查任务:
成立督查督办工作小组
按照迎检要求,惠城区纪委监委成立督查督办工作小组,细化督查任务,明确责任人和督查重点,督促各镇(街道)职能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干部履职尽责,对于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能整改的立行立改,对于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由文明办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解决,并将突出难点问题及时汇总上报。
细化督查措施:
不符合创建要求现象限期整改
采取随机抽查与定向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现场督查与听取汇报相结合,以实地查看方式,对存在的卫生死角、楼道垃圾堆放、道路破损、违法搭建等不符合创建要求的现象逐一记录下来,及时反馈相关责任人要求限期整改。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整改不够及时或不够到位的问题,现场指导,明确问题,立纠立改,督促整改落实。
严肃执纪问责:
不到位将约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以“检查改进,齐抓共管”为原则,扎实进行跟踪检查、跟踪问效、跟踪问责,在迎检工作中发现推动不力、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整改拖拉、敷衍塞责等现象,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以严格执纪问责态度促进全区文明城市迎检工作的责任落实。
(惠州报业全媒体记者谢菁菁 通讯员陈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