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垃圾分类精细化 部门联动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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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日报讯 (记者谭琳 通讯员容佳宁)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成果,切实做到管理精细化、落实责任化、措施精准化,推动惠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惠城区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督办制度。

  此次实施范围涵盖全区所有已开展垃圾分类的场所,以及创建标兵单位场所。督查工作在惠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根据工作推进完成情况,实行四种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区直管线部门专项督查、区环境卫生整治组专项督查、区分类专班工作督导组定期督查、委托第三方每月评估检查。根据《2021-2022年度惠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责任分解表》,按照科学管理、宣传发动、分类体系、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督查。

  区直管线部门专项督查内容,主要是管线下属单位、管线场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履行责任、垃圾分类效果进行检查,要求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达100%,分类准确率达70%以上,原则上每月上旬开展专项检查,按照《惠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检查表》,或由管线部门制定专项检查表,实行每月通报制度,并抄送至区城管服务中心备案。

  区环境卫生整治组专项督查内容,主要是全区所有开展垃圾分类场所情况,对拒不开展垃圾分类、拒不限期整改的管理责任人进行专项执法,原则上每天督查、每月通报,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督查情况,具体工作由区城管执法局环境卫生整治组负责落实。

  区分类专班工作督导组定期督查内容,主要是指导督促街道推进落实垃圾分类情况,全面提高垃圾分类准确率达70%以上,每月由区分类专班工作督导组进行情况通报。

  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检查内容,主要是围绕《2021-2022年度惠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责任分解表》以及示范街道要求,联合市专班委托第三方对街道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检查,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评估检查,并将评估情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排名通报。

  检查结果将作为单位年度考核、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2021年惠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兵单位”评选的参考依据,对检查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将进行宣传推广。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将责成相关责任人作出说明;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后,仍未按期整改落实到位的,对管理责任人进行个别提醒约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对管理责任人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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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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