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志》400年数次修志 勾勒出社会发展脉络

  国有史,地有志。清代史学家章学诚认为,“夫家有谱、州有志、国有史,其义一也”,将国史、方志、家谱三者相提并论。方志往往是雅俗共享,能充分展示一方风采。

  龙门县档案馆里,珍藏着一本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版的《龙门县志》,由当年的广州南关增沙街汉元楼印刷,制作精良,向人诉说着龙门修志历史。

  《龙门县志》始修于明嘉靖十七年(1538年),明清两代均有重修,至民国时期又重修一次。目前,《龙门县志》旧志现存四种,为清康熙六年(1667年)、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清咸丰元年(1851年)以及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龙门县志》,其中,清咸丰和民国《龙门县志》分别由“粤东三子”之一张维屏、近代方志家邬庆时任总纂。

  历代修志者,勾勒出龙门社会发展的脉络,为今人了解龙门社会历史、政治文教的格局与进程提供了可靠凭依。 

历代《龙门县志》书影。 惠州日报记者侯县军 翻拍

  吴宗元

    设县40多年后首次修志

  明弘治九年(1496年),龙门设县。明嘉靖十七年(1538年),江西金溪人吴宗元以举人知龙门县事。当时龙门县方草创,百废未兴,吴宗元与民休息,感慨无文献可征,于是邀请东莞文人袁永伸纂修《龙门县志》,书成共四卷,这是龙门自设县以来第一次编写县志。

  明万历四十年(1612年),龙门知县、福建莆田人林宪曾重修县志,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刊成,这是龙门县第一次重修县志,距离初修时间70多年。

  明清更替,社会动乱,官方藏本的明代《龙门县志》散佚无存。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龙门知县李建标奉檄征取,遍搜无获。此时,龙门县城北门人、增生谭鸣周搜采县志残篇,献给知县。谭鸣周素好义施,曾捐资建北门石路,建塔、修学等督理有功,是远近闻名的善者。获得谭鸣周的旧本县志,李建标如获至宝,旋即命人重刻。

  在重刻明代《龙门县志》之时,李建标写序称“志疆域而延袤以昭,志山川而高深以辨,志风俗而美恶以彰,志食货而生养以备,志建置而规制以明,志官守而贤否以别,志人物而淑慝以分,志词翰而理气以察,志灾祥而兴亡以征,志舆情而盛衰以测”,道出修志的目的与意义。

  杨熚

  清康熙六年重修县志

  然而,明代《龙门县志》终究散佚无存,今人难以一睹明本县志。今天,人们能看到的时间最早的《龙门县志》,为清康熙六年(1667年)的版本。

  清康熙六年(1667年),进士出身的湖北汉阳人杨熚奉檄纂修志典,以佐国史,以彰文治。杨熚的好友、黄州人向古,博闻强识,当时薄游于粤,受杨熚之邀请,到龙门来共襄此事。杨熚还邀请龙门县儒学训导、罗定人黎光曦,以及明末清初龙门本地文化人士如举人廖吉人,贡生谭岸先、廖光亨、廖士炜、何位、刘世相,生员廖麒征、李先卫、戴桓英、谭嘉枏等采辑大要。该志由向古总编纂,在众人努力下,历时三月告竣。

  清康熙六年(1667年)版《龙门县志》分十二卷,卷名分别为天文、疆域、山川、财赋、物产、风俗、建置、祀典、灾祥、官守、人物和艺文,每卷前有前言,卷后又有论说,编辑水平较高,史料与文艺俱佳。该志内容丰富多彩,是一本基本史料较为完备的一本方志,还第一次提出“龙门八景”(七星映斗、丫髻凌云、祝圣昙花、禾仓瀑布、仙岩夜月、虎跳晴潭、童子读书、仙女摩空),将龙门山川风貌、人文历史等列入城市景观,标志着一方人民对本土文化的觉醒与自信。

  杨熚序称:“今一篇十二卷之中,于财赋、建置、官守寓《尚书》,于山川、物产、传记、吟咏寓《诗经》,于天文、灾祥寓《易经》,于风俗、祀典寓《礼经》,于褒奖、人物、编年纪事,一统其义于《春秋》,可以佐史,即可以翼经,诚使举邑中上、下、智、愚、贤、不肖之众而皆明于志之义焉。”“佐史”“翼经”,成为杨熚修志的目的。廖吉人在为该志题跋时也称:“邑之有志,犹国之有史,大小似异,备观览,以风示来兹,意莫不同焉。”

  清康熙六年(1667年)版《龙门县志》可谓目前保存的“龙门史料第一书”,原刻板框高19.3厘米、宽14.1厘米,刻本精良,反映了清初的雕版印刷水平。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龙门知县成王左在康熙六年版本的《龙门县志》基础上,续修县志,印刷不如前者精美,内容上有延续。

  张维屏

  道光年间重修咸丰补刻县志

  自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成王左续修县志,经160余年,至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龙门知县毓雯设局于星冈书院重修县志。

  毓雯聘请新会谭锡朋,邑人李柱兰、廖泉、李照祖、李钦、梁廷辉、李梦龄、李铨、谭奏敷、廖炳章等人,分任采访、分纂,番禺进士、原江南南康府知府张维屏任总纂。

  番禺人张维屏乃岭南名士,在清嘉庆、道光年间以诗著称,与黄培芳、谭敬昭号称“粤东三子”。在毓雯的支持下,张维屏带领编撰团队历时三年,于清咸丰元年(1851年)、武冈县人张经赞任知县时才修成新版《龙门县志》。此版《龙门县志》的内容比前志更为丰富,计有图说一卷、舆地二卷、建置四卷、经政一卷、职官表一卷、选举表二卷、宦绩一卷、列传二卷、艺文一卷、事略一卷、总共十六卷。

  清咸丰四年(1854年)秋天,太平天国起义军攻陷龙门县城,兵荒马乱中,《龙门县志》版片多缺,图经全佚。知县朱燮捐俸补刻,李柱兰为之校对,等恢复到清咸丰元年出版的旧貌时,已经是咸丰六年(1856年)。

  从1848年请修县志,到1856年补刻校对,历经数任知县,经历烽火,见证《龙门县志》风风雨雨的李柱兰在题跋时不无感慨地说:“余惟斯志之修,起丁未,阅五载,费逾二千金,不意竣事未久,板散于贼,又不意散而复完……斯志之存也,不可谓非邑人志厚幸。”

  这本失而复得的清咸丰元年版《龙门县志》,印数无考,有版本后来被广东省中山图书馆收藏。1982年5月,该图书馆将这本县志复印给龙门县,封面呈土黄色,古香古色,十六开线装本,卷首扉页印有篆体“龙门县志”书名,落款“咸丰元年辛亥春刊”。

  邬庆时

  重修民国版本县志堪称经典方志

  1931年,番禺人招念慈任龙门县长,他看到“龙门县志自咸丰元年重修以来,屡经变故,板片已毁,存书且寥寥无几,余初到县,即拟开局重修,顾经无着,屡欲行而不得”。当时招念慈的老乡、方志学者邬庆时在宝安县修志,也碰到经费问题,但使用的是“不用人、不支薪之法”来解决,这种理念深得招念慈认同。

  1933年,邬庆时完成宝安县志编修,被招念慈聘请到龙门担任教育局长兼重修县志总纂,仿照宝安县志的编修方法,逐步进行。龙门各界人士听闻重修县志,纷纷提供素料,几个月的时间,收集到大部分重修县志所需的资料。

  该县志在1936年4月刊成,由广州南关增沙街汉元楼承印,线装十六开本,共二十卷。招念慈在志书中称,“此次修志,仅印刷一项用银数百元,所有采访、编纂、讨论、缮校均当义务,未尝动支公款。余尝谓‘事业之成败在乎精神之有无,而不在乎经费之多寡’”。

  民国版《龙门县志》以物归类,将全书归为“地、民、官、政、事、文、物、志”,体现“物以类聚”原则。这属于邬庆时的创举,历来为方志学界所称颂,因为别地的方志,大多以目为纲,如目录分沿革、区域、人物等手法,邬庆时一反传统,以八大纲统领全志,弥补了传统修志纲目不能统领全志的弊病。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出版的《中国方志通鉴》将邬庆时总纂《龙门县志》的经验编入书中:“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邬庆时)纂成《宝安县志》,同年,因其修志之法得到龙门县县长招念慈赞赏,被聘为龙门县教育局局长兼重修县志总纂。邬氏仿照宝安修志办法节节进行,所有采访、编纂、讨论、缮校等事均当义务,未尝动支公款,历时两年成《龙门县志》二十卷首一卷,仅用银数百元印刷。该志大纲虽仿《宝安县志》,而纂修义例多以龙门旧志为依归,其间稍有变通。邬氏在《龙门县志》序例中比较了新旧县志的十七条不同之处,也说明了因经费不足在绘图、采访等方面的缺陷。值得一提的是,他提出编纂志书‘贵实不贵速’的原则颇具启发意义。”

  民国版《龙门县志》是邬庆时这位广东方志名家修的最后一本方志,弥足珍贵。

  惠州日报记者侯县军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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