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向市生态环境局发来表扬信,表彰我市推动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为全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2018年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我市采取了哪些超常规的措施?交出了怎样的答卷?环境管理“放管服”工作开展得怎么样?
针对备受关注的一系列问题,昨日上午,惠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集中介绍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管理“放管服”等方面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传红、翁炜,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李大义,该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惠州新闻发布厅由惠州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牵头组织建设,采用线上多媒体展示与线下现场发布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主要依托全市党政新闻发言人团队、专家团队、媒体专业工作团队合作完成。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闻发布会现场。惠州日报记者汤渝杭 摄
污染防治攻坚战
重点流域水质大幅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稳中有升
惠州坚持将污染防治攻坚摆在发展的突出位置,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
“经过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奋力拼搏,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省生态环境厅专门来信表扬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为全省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作出突出贡献。”李大义说,通过攻坚,我市水环境质量实现转折性改善。2020年,9个国、省考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88.9%,超过省考核任务77.8%的要求,劣Ⅴ类国省考断面全面消除,为“十三五”最优水平。重点流域水质大幅改善,从2018年5个国省考断面不达标到2020年实现全面达标,其中淡水河、吉隆河由劣V类改善为Ⅲ类,沙河由V类改善为Ⅱ类,潼湖水、淡澳河由劣V类改善为Ⅳ类,淡水河20多年首次实现全年稳定达标。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同比2019年改善35.83%,改善幅度全国排名第7。
与此同时,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稳中有升。近年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前列。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继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77,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9位。2020年,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幅度全国排名第20位,实现历史性突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较好,未发生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利用不当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虽然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取得决定性成果,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较好,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水污染整治仍不够系统性;河涌常态化管理不够到位;大气精细化管理水平不够高;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有待加强。接下来,我市将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全力以赴建设一流的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以一流的生态环境质量为我市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提供一流的保障,让惠州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东江两岸景色宜人。 惠州日报记者汤渝杭 摄
环境管理“放管服”
探索实施“区域环评+清单式管理”改革
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是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的重要保障。翁炜说,我市通过加大“放”的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证照分离”,将4项行政许可事项列入惠州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系统。实施正面清单制度,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30小类项目列入可豁免环评名录、44小类项目环评实行承诺制审批。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进行专人指导登记备案或免于办理环评。简化项目环评审批流程,确保项目环评“批得好也批得快”。
同时,我市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建立健全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让失责失信企业“寸步难行”;坚持将服务企业的理念贯穿企业环保监管的全过程,在项目审批方面,建立健全主动服务机制,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
接下来,市生态环境局将大力推进规划环评改革工作,推动全市各类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开展规划环评,探索实施“区域环评+清单式管理”改革,对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依法简化环评内容;对产业园区内共用污染治理设施或废水排放口的排污单位,探索开展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做好加强监管的“加法”,推动我市排污许可全覆盖,突出重点流域区域、行业企业实施“地毯式”执法检查,保障我市环境安全。参照省生态环境厅即将出台的全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细化我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升我市生态环境执法水平。继续做好疫情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帮扶工作,认真施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我市制定多项“硬核”政策举措守护生态环境。惠州日报记者汤渝杭 摄
◎答记者问
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今年完成
新闻发布会上,媒体记者针对大气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工作、惠州市直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帮扶企业对抗疫情冲击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提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分别作出回应。
推进国省考断面重点支流深度治理
中新社:今年惠州在水污染防治工作方面有什么部署和新举措?
李大义:我市今年将完成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强化前期专项调查成果运用,高质量完成编制工作,为做好水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撑。继续深入做好水污染防治攻坚,不断夯实水质达标基础。全面推进国、省考断面重点支流深度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谋划组织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持续强化国、省考断面干流水质和达标的基础。以提高污水处理厂效能为重点,全面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配套管网增补、老旧管网清淤修复、断头管网筛查连通、雨污分流查漏补缺等,持续推进污水处理能力和配套管网建设。统筹重点区域雨污分流系统改造、农业生态调蓄池建设和城市初期雨水治理,加快推进淡水河流域丁山河、屯梓河和淡澳河流域妈庙河、滨海公园等区域调蓄池的建设,强化初雨应对能力建设。
同时,惠州将持续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推动各级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开展风险排查与评估工作,全面推动规范化建设。强化卫星遥感和无人机巡查监管技术应用,提升执法监督水平,全面保障饮用水安全。
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惠州的靓丽名片。(资料图片)
新版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针对性可操作性强
惠州日报: 《惠州市直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已印发,对接下来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怎样的影响和作用?
翁炜:2018年,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我市制定出台了《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2020年4月,《广东省直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出台后,我市参照省的做法,结合实际,印发了《惠州市直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39个市直部门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共41个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责任清单以分块方式明确责任,明确了市委有关部门履行指导监督责任、市人大有关部门履行立法和监督责任、市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履行司法责任,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监督管理。清单还对实践中存在一定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的事项进行了逐一梳理,精细划分。新增了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防范与化解环境社会风险、扬尘污染防治等内容;重点聚焦近年来市民普遍关注、反映较强烈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等问题,明确上述监管职能移交城管部门负责实施;同时还明确由市住建局负责黑臭水体整治、城镇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由市水利局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的组织实施,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海洋生态环境执法,由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负责成品油监管等。责任清单的出台,进一步夯实了我市“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基础,有利于形成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良好态势。同时,也对促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和生态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发挥更大作用。
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
惠州电台:去年以来,各行各业均受到新冠肺炎疫情不同程度的影响,今年在帮扶企业方面还有哪些新措施?
李传红:市生态环境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通过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助力企业加快复工复产。2020年,全市共审批环评项目2264个(其中报告书项目91个,报告表项目2173个),备案登记表项目3389个(与2019年相比,报告书项目审批数量大幅增加)。其中,我市对符合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的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一对一”跟踪服务等,较快地完成博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及配套工程暨餐厨垃圾协同处理项目、赣深高铁与广汕铁路仲恺联络线等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有力减缓了疫情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冲击。在推动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方面,全面实施区域规划环评机制,对符合规划环评要求及生态环境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依法简化环评内容。截至目前,中韩(惠州)产业园仲恺片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评已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的审查,中韩(惠州)产业园其他片区规划环评及其余千亿级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均已启动。
接下来,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探索深化环评审批改革,扩大环评承诺制审批范围,继续服务好埃克森美孚、中海壳牌三期、正威、1号公路等重点项目及中韩(惠州)产业园、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建设,推进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抓好“三线一单”落地,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切实做好护航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
文字 惠州日报记者黄晓娜 实习生江慎诺 通讯员惠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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