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财经委员会会议召开

  惠州日报讯 (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杨爱民 翟继辉)3月2日上午,市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财经委员会会议召开。

  会议审查了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我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及《惠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我市2021年预算草案及《惠州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财经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纲要草案全面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遵循《中共惠州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具有很强的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是我市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建设的行动纲领。纲要草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提出了我市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符合惠州实际,总体可行,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建议同意《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并向大会建议批准这个纲要草案。

  财经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体现了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符合惠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主要目标和工作安排总体可行。建议同意惠州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惠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并向大会建议批准这个计划草案及其报告。

  财经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1年预算安排,贯彻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收支安排务实,增长设定目标充分考虑了国内外经济环境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安排适当,民生事业保障有力,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财经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1年市本级预算草案符合《预算法》有关规定要求,总体可行,建议同意市政府提出的2021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同意《惠州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并向大会建议批准2021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及其报告。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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