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供水:去年来野蛮施工致水管爆漏个案达80多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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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管爆漏频发 野蛮施工当休

  在城市建设工程中,因施工不慎等原因导致供水管道受损爆漏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水管破损所导致的停水抢修事件,不但会使周边居民无水可用、生活不便,更会导致自来水白白流失,浪费水资源。

  4月30日下午5时许,某单位顶管施工扩孔时,将市区三环路雍逸园旁的DN1000水泥管刮破,水管瞬间爆漏。市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供水公司”)管道维修队接报后,马上赶往现场停水组织抢修。由于现场环境复杂,土质疏松坍塌,经过通宵抢修,次日早上8时,维修队才将被刮破的漏点修复通水。经检查,发现该处近20米长的水泥管已被严重刮伤,为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安全供水,市供水公司不得已于5月8日再次计划性停水施工,更换被损坏的管道。时值初夏,两次停水抢修不仅造成河南岸附近商圈、小区等区域水压偏低,还影响到几千户居民的正常用水,居民叫苦不迭。

  市供水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去年以来,在市区惠澳大道、金山大道、三环南路等地,因施工不慎造成供水管道漏水的个案就有80多宗。野蛮施工造成的水管破裂、停水等问题,不但导致大量自来水白白流失,相应的管道维修也给受影响片区的用户带来极大不便。“除了一些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损坏水管之外,因工程破路振动、开挖施工保护不当导致地基沉降,都可能导致供水管道受损爆漏。”

  市供水公司工作人员提醒,“野蛮”施工要不得,还得承担相应后果。根据《惠州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规定》,单位或个人因工程建设或其他情况损坏城市供水设施,应及时主动向城市供水企业报告,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损坏供水设施且不报告城市供水企业,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承担经济损失外,还应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市供水公司呼吁,保护供水设施,守护珍贵的水资源,人人有责。

  惠州日报记者陈春惠 通讯员王晓君 杨小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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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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