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最新通告!货物运输人员须全员接种新冠疫苗

[报料热线] 2831000

  惠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货物运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 12 号)

  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我市道路、水路、铁路、航空、邮政等货物运输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我市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须全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即日起,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从业人员暂停参与运输活动。

  二、对 14 天内到达或途经广州、佛山的货运车辆、船舶,抵达惠州后,相关从业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三人小组”报告,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明及 72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做好相关健康管理工作。

  三、对通过道路、水路、铁路、航空等运输工具进入我市的外地货物,货运企业或货物接收单位应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按规范进行全面消杀。

  四、到达我市的外地货运车辆、船舶,我市雇主单位负责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雇主单位所属县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雇主单位所属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五、各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所提供的信息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惠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分享到:
上一篇:
编辑:小丽
分享到:
  • 今日惠州网微信
  • 惠州发布微信
  • 惠州文明网微信
  • 惠州头条APP

查看所有评论网友评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观点,与今日惠州网无关。发言最多为2000字符(每个汉字相当于两个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