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促进退役军人就业优秀企业选树活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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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促进退役军人就业优秀企业选树活动启动
9月30日前可推荐报送,11月底发布评选结果

  惠州日报讯 (记者方莲花 通讯员范誉)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企业是退役军人展示才华的重要平台,是解决退役军人就业的主要渠道。近日,记者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了解到,为鼓励企业吸纳更多退役军人就业,更好地发挥退役军人的积极作用,该局在全市开展2021年惠州市“促进退役军人就业优秀企业”选树活动。

  据了解,此次活动由广泛发动、逐级推荐、统筹遴选、集中发布等环节组成,选树一批惠州市“促进退役军人就业优秀企业”,激励企业吸纳更多退役军人就业,让更多人看到退役军人在企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从而带动更多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形成良性互动,持续营造尊崇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

  选树条件方面,选树的企业典型应当具备吸纳退役军人就业数量多、人数占比高,退役军人在企业发展上升渠道通畅、作用发挥明显,企业关心关爱退役军人政策明细具体,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较强等特点。具体条件包括:依法登记,被推荐的企业必须是经惠州市或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依法经营的;政治合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企业内部风清气正,党组织生活制度健全落实;诚信经营,企业内部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有较为完善的生产、安全、环保、劳动保护等责任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没有违规违法经营等不良记录,企业(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无不良个人信用征信记录、没有被列入过社会失信人员名单;作用明显,吸纳退役军人就业人数达到企业用工总数的20%以上,退役军人的优待政策普遍得到落实之外,企业在薪资待遇、晋升渠道等方面具有专门面向退役军人的优待规定,注重培养退役军人与企业共同成长,企业各层级的管理人员有一定数量的退役军人,成功扶持曾在企业就业的退役军人自我创业。

  申报方面,9月30日前,根据评选条件、分配名额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好中选优的办法,推荐报送。按照各县(区)各10名的名额,先由企业自主申报或由行业协会推荐申报至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然后由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取查看材料、实地考察等方式,推荐10家企业为“惠州市促进退役军人就业优秀企业”候选对象,报市局遴选。

  10月31日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筹遴选出30家2021年度“惠州市促进退役军人就业优秀企业”,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惠州市促进退役军人就业优秀企业”,并在11月底举行发布仪式,集中向社会发布。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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