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认定为工伤?怎么认定?权威回复来了

  惠州日报讯 (记者刘建威 通讯员陈永城)职工在工作时间或者工作场所内受伤是不是都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哪些情形可认定为工伤?近日,记者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

  据介绍,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值得一提的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规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怎么认定?据介绍,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市应急管理局 宣)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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