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惠州市转办 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情况(第六批)
2021年9月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六批信访举报案件6宗,其中惠东县2宗、惠阳区2宗、龙门县1宗、博罗县1宗,主要涉及大气、水等污染情况。上述信访举报件已交办有关地方政府、部门,正在加快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截至9月2日,我市共接收案件6批共26宗,其中惠城区5宗、惠阳区7宗、惠东县2宗、博罗县7宗、龙门县3宗、仲恺区1宗、大亚湾区1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