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一男子谎称富二代进行诈骗,多名女子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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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圈里尽是游艇、

  豪车,看起来财力雄厚,

  实力不俗,这样的男朋友你打几分?

  事实上,

  这背后很有可能只是一个靠“有钱人”吸引女孩,

  打着恋爱幌子谋财又谋色的骗子。

  林某某,

  今年27岁,博罗县人,

  从2019年3月开始,

  就谎称自己是一名富二代,

  通过网络结识了多名女性。

  博罗县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庭法官 赖瑜平:

  “被告人他可能是通过一些非法渠道, 获取了一名首富和他亲属的一些合照,而这名被告人恰巧与这名富豪的亲属长得有点像,所以就凭借这一个条件,伪装成富二代对这些被害人进行一个诈骗。”

  一边谎称自己是某位首富的孙子,

  一边在朋友圈发一些游艇、

  豪车、四处旅游、出入高档场所的炫富照片,

  包装自己,增加可信度。

  别说,还真有人信以为真。

  博罗县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庭法官 赖瑜平:

  “他主要是通过自己租赁一些豪车进行使用,并且和这些被害人出去进行一些游玩活动啊,或者去约会。并且可能有购买一些奢侈品。对自己进行包装,以骗取她们的信任。”

  2019年开始,林某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先后和四名来自不同地区的女性建立恋爱关系,交往了没多久,林某便开始找各种理由开口向“女朋友们”借钱。一会儿说手机被家里人监视了,要买新手机,一会儿说自己车爆胎了,要维修费,一会儿又说公司周转不开,需要现金。短短几个月里,林某编造着一些听起来就不是很靠谱的理由,挨个借钱,而这些交往的女性,似乎对林某首富之孙的身份深信不疑,相信借出去的钱并不会打了水漂,一个个都上了当。

  博罗县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庭法官 赖瑜平:

  “四个被害人在与他多次接触后,发现了这些行为的不正常情况。就要求被告人进行还款。被告人也是一直在敷衍、拖延。无法偿还她们这些款项。所以被害人就进行了报警。”

  就这样,前前后后林某共骗得了40万元左右,当然了,羊毛出在羊身上,骗来的这笔钱也用于和几位女性的日常挥霍。同年10月12号,公安民警通过电话传唤林某到案。

  博罗县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庭法官 赖瑜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本案的被告人,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故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所以本院以诈骗罪对他进行了一个定罪量刑。”

  事实上,林某在2020年曾因犯盗窃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缓刑三年,如今林某在缓刑考验期再犯新罪,法院依法对其撤销缓刑,旧罪与新罪一并数罪并罚,最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2000元。

  博罗县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庭法官 赖瑜平:

  “近年来,随着手机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这一类利用社交软件进行骗取钱财的案件时有发生。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社交网络交流的时候。面对这些突如其来出现在身边,经过包装的陌生人。尤其进行钱财的处置情况下,一定要格外警惕、切勿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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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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