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惠州市转办第十一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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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7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一批信访举报案件14宗,其中惠城区3宗、惠阳区2宗、惠东县3宗、博罗县2宗、龙门县1宗、大亚湾区2宗、仲恺区1宗,主要涉及大气、水、噪声等污染情况。上述信访举报件已交办有关地方政府、部门,正在加快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截至9月7日,我市共接收案件11批共96宗。其中,博罗县29宗,惠阳区22宗,惠东县18宗,惠城区13宗,龙门县5宗,仲恺区5宗,大亚湾区5宗,有1宗为仲恺区和惠东县共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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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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