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舌尖安全!惠州:每月一日“湿粉统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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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强化湿粉类食品日常监管

  每月开展“湿粉统一查”守护舌尖安全

  11月21日凌晨,市区水口一家湿粉厂依然灯火通明,工人忙着分装打包新鲜出炉的湿粉条,并在包装显著位置标示生产日期。凌晨两点多,包装好的湿粉条被送至惠州各县区及深圳、东莞、河源等地销售。

我市鼓励惠州生产企业供应小包装湿粉,比如1公斤或2.5公斤的包装规格,避免在销售终端因再次分装销售导致食品污染。

  2020年7月,一则惠来县神泉镇发生食用河粉(俗称“粿条”)导致11人中毒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根据官方信息披露,定性为由椰毒假单胞菌污染产生米酵菌酸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为此,惠州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食用过期湿粉引发的食品安全风险,通过改变湿粉包装方式、优化生产工艺、强化监督检查和抽检、加强科普宣传等手段,全力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惠州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湿粉包装的标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包装必须显著标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河粉、米粉等湿粉类食品是广东老百姓日常主要消费食品之一,若此类产品储存不当或放置时间过长,易发生细菌繁殖产生米酵菌酸毒素,若食用已产生毒素的湿粉类食品将导致食物中毒。

  目前惠州有13家湿粉类食品生产企业,其中湿粉条(以淀粉为主要原料)生产企业12家、湿米粉(以大米为主要原料)生产企业1家。

  为保障百姓健康,惠州市市场监管局要求生产企业确保蒸粉过程满足必要的温度和时间,做到蒸粉间和冷却间物理隔离,落实湿粉内包间的清洁、消毒制度。同时,要求湿粉出厂必须密封包装,不得采用扎口方式简易包装,也不得在包装袋上打孔透气,以此降低湿粉在运输、贮存销售过程中受微生物污染的风险。

  椰毒假单胞菌在自然界普遍存在,湿粉条未及时冷藏保存或超过保质期,食用引发米酵菌酸毒素中毒的风险就大得多。“因此,我们要求湿粉条在包装上必须在显著位置标示生产日期、保质期,保质期在24小时内的,生产日期必须精确到小时。”惠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提醒,不管是销售者还是消费者,都要看清楚保质期。

鼓励惠州生产企业供应小包装湿粉。

  正在制定湿粉生产经营卫生规范地方标准

  “根据省里的‘湿粉统一查’行动部署,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都会到湿粉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惠州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科科长韩建帆告诉记者,“湿粉统一查”重点检查湿粉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管行为是否规范、卫生环境是否达标、产品包装是否密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否清晰,以及是否存在生产销售“早产粉”等行为。

  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湿粉统一查”行动,检查湿粉生产企业141家次,湿粉经营企业7833家次,责令93家次存在卫生不达标、索证索票记录不完整等不规范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查处生产经营过期湿粉、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未如实在标签上标示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等案件13宗,注销湿粉生产企业3家。

  与此同时,惠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湿粉生产全过程进行“问诊”,找出生产过程的关键控制点,形成《湿粉风险防控技术指引》《湿粉类生产单位十必须》等技术指南,并反复组织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讲解、培训。市场监管部门正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湿粉生产经营卫生规范地方标准,努力从技术标准上构建湿粉生产经营安全保障体系。

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湿粉统一查”行动,检查了湿粉生产企业141家次,湿粉经营企业7833家次。

  鼓励生产企业供应小包装湿粉

  记者日前走访我市多家集贸市场了解到,市面上售卖的小包装湿粉颇受市民喜爱。市民陈华拿着小包装湿粉告诉记者:“这一袋两斤重,一家四口吃正好,24小时内能吃完。”

  针对销售环节,惠州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科正对全市湿粉条经营单位进行大摸底,接下来将在全市湿粉条经营单位悬挂温馨提示“不采购不使用早产、过期、标识不清晰(易脱落,易抹除的)不规范的湿粉条”“不得购进未完全密封包装(漏气)的湿粉条”。“一方面强化经营者的意识,一方面也是提醒广大消费者,并号召市民共同监督,市民在购买时可以向经营方索看包装,查看生产时间。”惠州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科有关负责人说。

  韩建帆介绍,接下来将进一步提高湿粉生产标准,鼓励企业按净化车间标准对湿粉冷却间、内包间进行改造,安装洁净空调对空气环境进行净化,不断提高湿粉生产企业的规范化水平。同时,鼓励生产企业供应小包装湿粉,比如1公斤或2.5公斤的包装规格,避免在销售终端因再次分装销售导致食品污染。

  “湿粉生产、包装的环境充分洁净,湿粉在运输、贮存、销售等环节保鲜的时间将自然延长,可减少生产经营环节对食品保鲜剂的依赖,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韩建帆说。

  惠州日报记者谭琳

编辑: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