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挽回国有财产损失近3亿元,公益诉讼成惠州检察闪亮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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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新闻发布厅举行市检察院专场新闻发布会,通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聚焦社会热点推进公共利益立体式保护

  惠州日报讯 (记者付巨晗 特约通讯员任丽媛)12月10日上午,惠州新闻发布厅举行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专场新闻发布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吴嘉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顺恒,检委会专职委员陈雷参加发布会,通报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确立以来,我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5年来,惠州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以维护公益为目标,以专项监督为抓手,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上下一体的优势,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因地制宜推进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立体式保护,将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截至今年11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172件,立案1368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61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75件,督促恢复、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林地532.08亩、农用地7622.43亩;挽回国有财产损失近3亿元。

新闻发布会现场。惠州日报记者张艺明 摄

  环境污染治理

  构筑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

  横跨深圳、惠州两地,淡水河曾是广东省河流污染与治理的“硬骨头”、跨界河流污染治理“老大难”。但自去年以来,淡水河治污取得可喜成果,特别是其一级支流——横岭水,在最高检挂牌督办下,经过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上下一体联动,重现鹭鸟成群的美景。

  惠州检察机关先后与东江流域检察机关签署了《关于东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公益保护的协作机制》《东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备忘录》,建立东江流域集中管辖、信息共享、协同办案等协作机制,构筑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开展东江流域地表饮用水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综合运用诉前圆桌会议、诉前磋商等机制制度,共同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12处,解决污染问题33个,推动惠州市建立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新闻发布会现场。惠州日报记者张艺明 摄

  惠州检察机关严厉打击跨区域非法倾倒固体废物行为,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件。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污染者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高额的赔偿金,让纳税人的钱不再为违法个体“买单”。同时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土壤污染治理职责,督促清除生活垃圾、建筑垃圾39942吨、工业垃圾1500吨、危险废物150吨。惠州市检察机关针对扬尘污染问题亮出诉前检察建议“利剑”,加速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今年正式施行以来,惠州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共发现违法线索291条,立案266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4件,并持续跟进监督,有力遏制扬尘污染。龙门县检察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向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职能部门及县城周边镇(街)发出检察建议,并与上述部门召开圆桌会议共同研究,在保护空气环境的同时,思考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的方式,推动实现秸秆禁燃、秸秆还田。

今日惠州网对新闻发布会进行图文直播。惠州日报记者张艺明 摄

  食品安全监督

  督促职能部门加大网络餐饮食品监管力度

  发布会介绍,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方面,惠州市检察机关共督促行政机关处理违法商家545家,限期、停业整改131家,责令下线62家,约谈第三方平台责任人10次,督促职能部门加大对网络餐饮食品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

  各级检察机关注重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相继开展“自制饮品”、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行动,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者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生产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等问题,抽检学校及餐饮配送公司104家次,有效推动解决部分学校食堂证照不全、餐饮服务卫生不达标、餐饮配送公司不规范、校园周边流动摊档“脏乱差”等治理难题。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督方面,监督相关职能部门排查农资经营门店、农业种植企业、合作社及散户商家,随机抽检蔬果样品,对有毒害食品进行集中填埋销毁。依法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加禁用药物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水产品市场购销制度,推动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示,规范水产品市场秩序。

媒体记者现场提问。惠州日报记者张艺明 摄

  个人信息安全

  联合执法部门删除非法采集信息近10万条

  随着人工智能等科学技术在个人消费领域的广泛运用,部分商家滥用人脸识别技术,严重威胁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针对房地产销售领域非法采集、使用消费者人脸识别信息的行为,全市检察机关共联合执法部门排查在售房地产项目651家,督促涉案售楼处全部按要求彻底整改,删除非法采集信息近10万条,向经营者、消费者进行宣传教育和维权引导2000多人次,通过诉前磋商和发出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履职,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房地产行业自律自治、消除隐患、加强监管,共同维护消费领域个人信息安全,有效整治了市场乱象。

发布会现场。惠州日报记者张艺明 摄

  红色资源保护

  办理一批红色资源公益诉讼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赋予检察机关可以对侵害英烈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职权,将公益诉讼范围从物质领域拓展到精神层面和意识形态领域。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省检察院部署的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为契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主动与地方党史办、文化旅游、退役军人事务、文化广电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调取了全市205处红色革命遗址清单和革命遗址的革命事迹材料,成功办理了一批红色资源公益诉讼案件,全市在红色革命资源保护领域立案55件,共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2份、磋商函1份,形成了红色资源保护合力,提升了协同共治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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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任己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