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实践】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让惠州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

  “惠州蓝”是惠州的亮丽名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措并举为民办实事,多措并举让惠州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使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天蓝水绿良好的生态环境。(摄影: 杨建业)

  4月21日,记者从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惠州市将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贯彻实施《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通过完善配套制度建设,打造示范项目,开展工地扬尘“净化”、裸地堆场扬尘“清零”、道路保洁“升级”等一系列行动,有效提升全市扬尘污染防治水平,遏制颗粒物污染,确保全面完成空气质量考核任务。

  组建专职巡查队伍巡查扬尘源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说,近年来,PM10已成为惠州市空气质量的短板,而扬尘是PM10的重要来源,强化扬尘控制刻不容缓。惠州市已通过地方立法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力度,《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确保《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取得实效,惠州市将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方案日前已印发。

  “我们将按条例要求,抓紧出台完善配套制度。”该负责人说,按照方案,惠州市相关部门将在近期完成各自领域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导则,逐步建立扬尘污染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提高公众参与扬尘污染监督的积极性;设定和完善散装、流体物料运输车辆的禁行、限行区域;加强政府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将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列入招标文件,加强承包商合同履约监管考评,实行施工单位“黑名单”、退出机制,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履行社会责任。惠州市已建立扬尘污染环境监测网络,将定期向社会公开扬尘污染信息。

  县、区方面,将建立常态化扬尘污染巡查管控机制,组建专职巡查队伍,每日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矿产企业、道路等扬尘源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闭环整改。

南昆山。(摄影: 杨建业)

  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工地不得开工

  记者了解到,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工地扬尘“净化”行动、裸地堆场扬尘“清零”行动和道路保洁“升级”行动。

  “净化”行动明确,全面摸排在建工地,建立台账,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未按要求落实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的,一律责令整改并处罚款,对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给予信用扣分处理;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顿,依法按日连续处罚,采取通报、约谈、限制评优和招标、降级资质等措施,督促整改到位。督促监理单位加强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全过程监理,开工前未按要求对安全文明措施进行开工条件验收的,给予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信用扣分处理。拟开工的工地必须严格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未落实的一律不得开工。

  “清零”行动方面,全面摸排裸露地面和露天堆场,建立台账,对存在的问题逐一销号整治。重点关注各类物料堆场、裸地停车场、市政道路和国省道两侧的裸露地面,以及矿产开采、储备用地、混凝土搅拌站、港口码头、工业企业物料堆场等易产扬尘的场所。未按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的,一律责令整改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顿,并依法按日连续处罚。

  “升级”行动方面,各县(区)将强化源头治理,开展运输车辆扬尘违法行为联合执法,对于泥头车车体不洁、带泥上路及沿途撒漏等违法行为,严格处罚,并追究相关施工单位和运输单位责任。强化道路冲洗和洒水,建立路面污染应急保洁机制,加强协调联动,遇不利气象条件,按要求增加冲洗、雾炮降尘作业频次。

  (作者:黄晓娜 作者单位:惠州报业传媒集团)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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