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实践】惠州:出台“住建+消防”联合监管工作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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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审批和消防日常监督管理、灭火救援的有效衔接,可以确保建设工程消防安全。

  工作协调会商、信息资源互通、专家资源共享、共同实施监管……近日,为全面做好惠州市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惠州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发布《惠州市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作机制》,进一步探索建立健全贯穿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环节的工作协作机制,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管措施,防止建筑先天性火灾隐患。

惠州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成立,首批共计135名专家入库。(摄影:邱若蓉 沈鹏)

  每月互通信息及检查情况实现联合监管

  “今后将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涉及两部门之间的各类工作事项进行讨论协商,研究解决对策措施,推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惠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机制》发布后,市(县、区)住建部门将与同级消防救援机构共享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信息资源。

  “信息互通将极大方便消防救援机构实时查询掌握建设工程的相关消防信息。”该负责人介绍,根据《机制》,住建部门每月初将把上月度经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合格的特殊建设工程和完成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其他建设工程目录清单函告至属地消防救援机构。

  针对清单的内容,消防救援机构可实时在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下载建设工程建筑总平面、建筑平面、消防设施系统图等与消防监督检查和灭火救援有关的图纸和资料,从而进行检查、监管。各级消防救援机构每月底前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函告的建设工程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加强事中和事后的监管。

  同时,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还应在每月初将上月办理的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项目办理情况函告住建部门。对于尚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抽查的工程,住建部门将应依法查处。

  共享专家库资源共同监督管理消防产品质量

  根据《机制》,惠州市住建部门还将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惠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和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技术专家库的专家资源。

  惠州市住建局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有关负责人介绍,专家库的共享,将发挥两个部门各自的优势资源,尤其是专家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消防监督管理、火灾事故调查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利于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技术服务和消防业务培训。

  两个部门之间还将建立业务工作协作机制、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协作机制。

  今后,在特殊建设工程、市级重大工程、大型化工项目的消防行政许可过程中,住建部门可邀请消防救援机构参与协助测试相关消防救援,并听取相关意见建议。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将把日常监督抽查中发现的涉及住建行业消防安全问题告知住建部门,依法督促指导问题整改。

  此外,建设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环节涉及的消防产品质量也将由两个部门联合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对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应及时依法查处或告知市场监管部门,从源头上预防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流通使用。

  (作者:邱若蓉 赵丽霞 沈鹏 作者单位:惠州报业传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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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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