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惠州:简化消防行政审批程序 优化营商环境助城市高质量发展

  惠州市消防行政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日前,惠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明确既有建筑改造利用(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行政许可和备案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装饰装修工程范围,全面推行应用施工图审查数字化管理,提高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质量和效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根据《通知》,共有九类情形的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属于特殊建设工程,应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与验收。

  其中,各类型按装修面积和用途进行了细分,例如面积要求最大的是,装饰装修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最小的是装饰装修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卡拉OK厅、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等。

  此外,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的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内的装饰装修工程,无论规模大小都需要申请。

  为了进一步提高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质量和效能,简化流程,在上述范围之外,《通知》明确已依法取得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的建筑,其内部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场所(不含民用机场航站楼、地铁站厅内设商铺)的装饰装修工程,如建筑类别、使用功能、防火防烟分区及其分隔设施、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未变,且选用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满足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要求的,无需办理消防验收备案。

  值得一提的是,为避免出现逃避申报验收拆分工程的情况,《通知》还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

  “长期以来,装饰装修工程申请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困扰了许多单位和群众,是应该进行审查验收还是直接备案,大部分群众区分不清楚,需要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咨询了解,这次惠州市住建局以文件的形式对办理方式给予了明确。”惠州市住建局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出台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依法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装饰装修工程范围,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既有建筑改造利用(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提高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质量和效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城市高质量发展。

  (作者:邱若蓉 作者单位:惠州报业传媒集团)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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