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回顾:纾困惠企政策解答会

为进一步解答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从金融支持、减税降费、稳岗就业等多个方面推出的一系列纾困惠企政策,于12月7日下午15点组织召开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纾困惠企...[详细]

直播时间: 2021年12月7日 15:00
直播嘉宾: 谢斌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四级调研员)
                      颜 乐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发展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主持人)
                      王维麟(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行业服务部部长)
                      陈东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副科长)
                      朱锦航(惠州市税局四级主办)
                      梁明生(惠州市税局一级行政执法员)
                      王海英(建设银行惠州市分行普惠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
文字实录
  • 纾困惠企政策解答会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发展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主持人颜乐:

    尊敬的谢处、各单位业务骨干、各媒体记者代表:

      大家下午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从金融支持、减税降费、稳岗就业等多个方面及时推出一系列纾困惠企政策,对文化和旅游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提供了有力帮扶。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企业对纾困惠企政策还不够了解,有些地方在政策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政策的帮扶效果。按照市文广旅体局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今天召集大家前来参加市文广旅体局纾困惠企政策解答会。

      首先,我先介绍出席本次纾困惠企政策解答会的来宾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四级调研员谢斌辉同志、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行业服务部部长王维麟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副科长陈东娇同志、惠州市税务局四级主办朱锦航同志、一级执法员梁明生同志和罗玉基同志、建设银行惠州市分行普惠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王海英同志,以及各媒体记者代表。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他们的到来!我们召集大家聚集在此进行纾困惠企政策解答,主要目的是为文旅企业解惑答疑,传递政府帮扶信心,需要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一起,再搭一把手、再努一把力,共同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我们将根据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近期梳理出的《文旅企业纾困惠企政策指引》,分别由陈东娇、朱锦航、王海英和王维麟同志为我们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现在进行第一环节——政策解读环节,有请各单位业务骨干针对该行业政策进行解读:

      接下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副科长陈东娇同志解读稳岗补贴发放及社保政策调整相关内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副科长陈东娇:

      各位领导、记者媒体朋友们和业界代表们,大家好, 我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副科长陈东娇,下面由我为企业及职工减负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介绍。

      一、关于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方面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5〕54号)规定,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基本条件:(一)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实施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二)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各统筹地区对符合上述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在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以及淘汰落后产能期间,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2020年度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实施上述稳岗返还政策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各地可采取后台数据比对方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

      经测算,2020年度我市符合发放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共约8.4万家,补贴金额共约0.43亿元,目前全市人社部门按规定流程推进稳岗补贴的发放工作,截止至11月30日,已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750.55万元,惠及企业9121家,职工10.59万人。

      二、提高失业保险金待遇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1〕345号)规定,从2021年12月1日起,我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20元。根据这一规定,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21年12月1日起从1395元相应调整为1548元。

      我的发言结束,谢谢。

      惠州市税务局四级主办朱锦航同志:

      关于支持文旅企业的相关增值税政策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帮助扶持企业发展。在增值税方面,与文旅企业相关的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小规模纳税人减税政策: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三、支持电影行业的免税政策

      《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本公告所称电影放映服务,是指持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专业的电影院放映设备,为观众提供的电影视听服务。

      记者:

      关于减征或免征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和预缴增值税项目有什么要求?报税时需提供哪些材料?执行期限是到什么时候?

      惠州市税务局四级主办朱锦航同志:

      1.减征或免征增值税,只要符合条件均可享受。减征增值税方面,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执行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方面,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申报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按季申报销售额45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2.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或免征增值税,可自主进行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减免税备案手续;一般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可自主进行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减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一级执法员梁明生同志:

      文广旅体企业纾困惠企政策解答

      ---关于所得税部分

      尊敬的各位领导、纳税人朋友,大家下午好!

      我是惠州市税务局所得税科的梁明生,今天很荣幸能够参与此次文广旅体企业纾困惠企的政策解答,并就关于所得税有关的优惠政策进行宣传解读。

      今天,我主要讲两份涉及文广旅体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一份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的《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另一份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首先,我们先来看《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其主要涉及文广旅体企业的内容是政策的第四款,即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该政策所说的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弥补亏损从5年延长至8年,实际上是延长了企业用以后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限,实实在在的减少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在享受该优惠政策时,应注意事项:1.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2.要注意做好留存备查的资料,以及填写好弥补亏损台账,准确核算有关数据。

      其次,我们再详细解读《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这份文件除了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以外,是惠及其他所有行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其主要内容是: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听完上述政策内容,大家可能会有两个疑问: 一是文件说”优惠政策基础上”,这个基础指的是什么?二是文件说“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到底是多少?首先,这个优惠政策基础是指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次,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就是指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原先是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优惠政策没有改变,就是继续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那么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到底是什么?文件规定,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有关规定执行。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注意是同时符合,任一条件不符合都不能视为小型微利企业。另外,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我们举个例子让大家能更直观地了解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额是如何计算的: A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2021年第1季度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企业在第1季度预缴申报时,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由于应纳税所得额小于100万元,那么,其实际应纳所得税额=50×12.5%×20%=1.25万元,减免所得税额=50×25%-1.25=11.25万元。

      如果,A企业2021年第1-2季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A企业第2季度预缴申报时,可继续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过,由于其应纳税所得额达到150万元,要分成两部分考虑,一部分是100万元属于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照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考虑,另一部分的50万元属于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应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00×12.5%×20%+(150-100)×50%×20%=2.5+5=7.5万元,减免所得税额=150×25%-7.5=30万元。

      由于时间关系,本次政策解读可能没法给大家提供更多更生动、形象和详细的讲解,事后欢迎大家关注我们惠州税务的微信公众号,以及拨打12366来电咨询有关政策,也欢迎你们向主管税务机关和管理员进行咨询。总而言之,惠州税务局会耐心解答所有纳税人的涉税疑难及咨询,为您着想,让您满意是我们惠州市税务局的服务宗旨!今天我的发言到此结束,感谢你们的聆听,祝你们工作顺利!

      建设银行惠州市分行普惠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王海英同志:

      关于建行惠州市分行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优惠政策的情况汇报

      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中央、地方相关政府部门非常关心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受疫情影响的情况,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大力支持市场主体复苏振兴。建设银行作为大型国有银行,在支持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方面也做了很多工作。

      建设银行普惠金融服务客群为四部委标准大中小企业国标行业对照表及划分标准,划分为小型及微型的企业。建行惠州分行普惠金融服务触角不断延伸,服务客户超过1.4万户、贷款余额116亿元,分别比2020年新覆盖2235户、19.0亿元。截止10月末,建行全口径普惠金融贷款余额四行占比32%,客户数四行占比44%;其中对公普惠金融贷款余额四行占比58%,对公客户数四行占比79%。广大客户群体的认可,也为建设银行积累了丰富的普惠金融服务经验。下面向大家介绍当前建行普惠金融服务的相关优惠政策。

      一、减费让利纾困政策

      (一)对普惠型小微企业新发放贷款实行优惠利率。信用贷款当前年利率为4.4525%,截止10月末,惠州建行累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4.30%,比2020年降低0.24个百分点,今年累计让利超2887万元。

      (二)普惠型小微企业办理抵质押类贷款的,抵押物评估费、保险费和抵押登记费由银行承担,今年截止10月末承担金额超285万元。

      (三)对小微企业免收承诺费、额度承诺、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监管、交易资金托管、出口信贷承诺费、透支承诺、出具承诺书、金融与经济信息咨询、新型财务顾问、拆借承诺、资产估价、招标代理费等16项费用;对小微企业信贷客户免收代保管重要单证、银行承兑汇票承诺、查询与补单、开户、销户、银团贷款参加费、银团贷款安排费、银团贷款代理费、业务营销协办、养老保障与福利计划管理等10项费用;对小微企业信贷客户的账户选号、组合印鉴管理、合同变更、对公一户通、对公账户余额管理、对公账户收支控制、远程签发汇(本)票等7项服务费用进行了五到八折优惠;对小微企业电子银行客户网上银行年服务费执行五折以下。

      (四)免费平台服务。对急需转型线上销售的中小微企业,建设银行免费提供在线商城、微商城、在线订货/点餐等技术平台支撑,协助企业线上拓客引流。(如建行生活平台)

      二、延期政策及无还本续贷政策

      (一)延长贷款期限。2020年1月20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贷款本金到期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贷款到期前可协商将贷款期限延期3-6个月。延期贷款的利率与延期之前保持一致,不上调。

      (二)无还本续贷。在建设银行申请的信用类小微快贷,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由系统后台自动审核,审核通过的,给予无还本续贷政策,企业通过建设银行“惠懂你”APP便可完成申请。

      疫情至今共帮助小微企业办理延期4924笔,金额合计214342.71万元,办理无还本续贷1312户,金额合计43523.16万元。

      三、小微企业普惠金融产品政策支持

      (一)申请建设银行抵押类贷款产品时,享受扩大抵押范围服务。除商品房(含宿舍、综合楼)、写字楼、临街商铺外,将工业厂房、土地、自建房、别墅、住宅式公寓、商务公寓、配套车位(独立产权证)、符合条件的异地押品纳入复工专项贷款抵押物范围,抵押率最高至70%。

      (二)申请建设银行信用类贷款产品时,享受提升贷款额度服务。

      1.高成长专项贷:对列入我市“高成长”骨干企业名单内企业,授信额度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而定,授信方案灵活,担保无限制性要求。

      2.专精特新专项贷: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等工信部门认定的企业,总授信额度最高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免抵押信用贷款授信额度最高500万元,贷款期限1-3年。

      3.小升规专项贷:对列入我市工信部门“小升规”及培育库的企业,总授信额度最高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免抵押信用贷款授信额度最高400万元,贷款期限1-3年。

      4.文广旅体专项贷:对列入我市文广旅体部门重点支持名单内企业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可采取信用、抵押、质押、保证多种风险缓释措施,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信用贷款额度最高400万元,贷款期限1-3年。

      对未列入上述名单的中小微企业,建设银行根据企业纳税情况、结算流水和存款沉淀主动授信,为企业提供最高人民币300 万元的信用授信额度,申请资料简单,贷款期限1年。

      (三)优化申贷效率。我市中小微企业申请抵押快贷产品,无需流水、报表等资料,建设银行直接审批,最快1天放款。对信用贷款,可通过“建行惠懂你”APP在线测算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用款、还款,足不出户享受安全、便捷的7*24小时金融服务,线上渠道办理业务遇到问题建设银行安排专人迅速响应及时解决。对线上业务条件不满足、额度未达预期或无法获得额度的企业,可联系建行惠州市分行(具体服务机构及联系电话见附件)通过线下渠道办理承接,最快2个工作日放款。

      四、践行新金融,发展新普惠,建设银行总行推出“善”系列产品,助力小微企业客群批量获批授信额度。

      1、善营贷。“善营贷”业务是以普惠金融客户分类、分层、分群管理为基础,针对客群建立定制化信贷服务方案的新模式,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向符合条件的客群内客户,发放的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需求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或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

      从“供给思维”转向“需求思维”,从通过产品找客户,转向围绕客群配产品。根据大数据分析结果、线上产品运营情况及信贷专家经验,围绕客群选择、客户管理、额度测算等方面,开展模式创新,依托线上系统及工具与线下标准业务流程,搭建流程环节模块化、可装配、组合式生产线,实现“一客群一方案”的普惠金融服务创新,提高业务效率和办理规范。

      2、善担贷。为落实国家和监管要求,推广批量担保业务合作模式,总行创新小微企业“善担贷”业务,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企业经营为授信基础,由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政府性担保体系提供批量担保,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客户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小微企业“善担贷”业务能够充分发挥建设银行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政府性担保体系的优势,聚焦小微企业,深化银担合作,强化“首贷户”服务,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提升普惠金融客户服务能力的积极探索。

      五、惠州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

      惠州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主要是为惠州市范围内有转贷融资需求, 且符合银行贷款授信条件的实体经济企业(涉房地产开发、建设贷款项目等除外)提供便利、高效的转贷服务。单笔专项资金使用额度控制在合作银行承诺续贷额度以内,单笔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单笔资金使用时间不得超过 10 个工作日;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内使用专项资金不超过 2 次、 累计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资金使用前5天的日综合费率0.03%,超过5天日综合费率0.035%。

      六、政银合作打造绿色通道

      全市各中小微企业可直接联系建行惠州市分行服务机构,提出专项融资需求和产品意向,建行将7*24小时实时响应,并提供绿色通道应急服务。

      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行业服务部部长王维麟:

      关于国家文旅部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政策解读及问答

      一、国家文旅部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政策主要有两个文件:

      (一)《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文旅发电〔2020〕33号)

      根据《通知》规定,开展向2020年2月5日前已依法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工作,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出境游旅行社、国内游旅行社分别可以暂退112万和16万元。

      (二)《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进一步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的通知》 (办市场发〔2021〕195号)

      通知①对于已经办理暂退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权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②开展向2020年2月6日至2021年10月18日期间已依法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工作。③旅行社在享受暂退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期内,又达到《旅行社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可依法再降低50%保证金。

      记者:

      哪些旅行社符合暂退质保金条件?

      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行业服务部部长王维麟:

      在2021年10月18日(含18日)之前已依法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均可办理暂退质保金事项。

      记者:

      办理暂退质保金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行业服务部部长王维麟:

      一是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是取款申请书。三是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单复印件。四是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记者:

      暂退质保金金额多少?

      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行业服务部部长王维麟:

      经营国内游旅行社暂退16万元;经营出境游的旅行社暂退112万元。符合《旅行社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可依法再降低50%保证金,即国内游旅行社最多可以暂退18万元;经营出境游的旅行社最多可以暂退126万元。

      记者:

      暂退质保金后需要交回吗?

      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行业服务部部长王维麟:

      需要。暂退的款项要求在2022年12月31日前交回。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发展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主持人颜乐:

      感谢各单位的业务骨干对我们的问题进行解答,三十分钟的交流互动可能时间比较短暂,但是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接下来将进一步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要求各县(区)在落实好已有政策基础上,积极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纳入本地区纾困惠企政策重点支持范围,并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创新政策落实工作方式方法,包括综合运用财政奖补、金融帮扶、项目投资等各类政策工具,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助力企业激活消费市场、拓展旅游客源市场、搭建线上线下平台等,进一步提高政策帮扶的精准化、有效性。也希望大家能持续关注我市纾困惠企政策,加强常态化沟通交流,积极建言献策,促进我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谢处、各单位业务骨干、各媒体记者代表参加本次纾困惠企政策解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