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慈——“荆轲式”的惠州辛亥英杰

   ■东江时报记者严艺超

  辛亥年,“三·二九”广州起义在两广总督张鸣岐和水师提督李准的镇压下宣告失败,革命党人损失惨重。尽管如此,革命的火苗并没有被掐灭,反而成了越烧越旺的地下之火,随时会喷发而出,正如孙中山在《<黄花岗烈士事略>序》中所说:“是役也,碧血横飞,浩气四塞,草木为之含悲,风云因而变色,全国久蛰之人心,乃大兴奋,怨愤所积,如怒涛排壑,不可遏抑,不半载而武昌之大革命以成”。

  此时,成立于香港的支那暗杀团原本计划北上刺杀清摄政王载沣,但张鸣岐和李准在广州镇压革命党人的残酷,让暗杀团打消北上的计划,“决议先执行张、李死刑”。当时的刺客和现在电影里神通广大的特工不同,他们没有让人惊叹的功夫和让人炫目的装备,只有一颗决死之心。

  清帝退位后,支那暗杀团解散,在近两年的时间里,共有4名刺客在执行任务中牺牲,因同葬于广州红花岗而被誉为“红花岗四烈士”。其中一个就是执行暗杀李准的林冠慈,他于1911年8月13日在双门底炸伤李准。林冠慈把炸弹扔向李准的时候已没想过生还,死状毫无痛苦。

 

林冠慈遗像。

  痛恨暴吏志在暗杀

  林冠慈,原名林冠戎,惠城区梅湖人,生于清光绪十年(1884),“家世业农,性纯朴沉挚”。他少年时在家乡务农,亲眼所见清吏之残暴状时,总是恨之切齿,尝辍耕叹曰:“嗟夫,官之虐吾民久矣,不取其尤暴者手刃一二,非丈夫也!”为此,他“私购一利刃,伺其再至”,欲除之而后快。

  要手刃暴吏,林冠慈并非说说而已。年纪稍长后,实行暗杀之心益决,空有大志,却手中无一利器促成其愿,欲购手枪,又苦无资。有一次他偶然得到一把旧手枪,喜而试之,却发现瞄准器损坏而无法命中,“懊丧无已”。当他听说俄国虚无党(即无政府组织)擅长用炸弹暗杀,心生羡慕,便四处求人学习炸弹制法。他以为西方人都懂得制造炸弹,有一次看到一基督教牧师下乡传道,竟“委曲受洗”。他果然从教士身上学到了不少化学知识,掌握了制造炸药之法,但“仍以术未精,不能有所就,郁郁者久之”。

  后来,由于家庭贫困,林冠慈与二哥到香港打杂工。在香港,林冠慈听到许多革命志士英勇战斗壮烈牺牲的事迹,愈发深明民族大义,急迫想加入孙中山创建的革命党。有一次,林冠慈看到一个卖药者演说时慷慨激昂,便以为他是革命党人,结果被人窘辱一番,从此不敢逢人辄问,有“茫茫大地,何处得觅党人”的感慨。

  终于有一天,香港支那暗杀团成员高剑父在进行革命宣传教育时,发现了这个嫉恶如仇的小伙子,遂招林冠慈加入暗杀团。按照团例,新团员必须考察半年合格后才能成为正式团员,而林冠慈仅过了数月,就用真诚感动了众团员。据当事人郑配刚回忆,正式入团宣誓时,“厅房四围张以黑布,当中置一圆桌,围以白幔,上面放一骷髅头,旁边燃着一枝白蜡烛,熄了灯,但见烛影摇红,入团者一人独对骷髅头3分钟,由主盟者读团的宗旨、方略”。3分钟之后,林冠慈正式成为香港支那暗杀团的执行团员。他终于可以大展拳脚了。

  在加入暗杀团前,他的母亲来信敦促他回乡娶亲,而这时的林冠慈已下决死之心,不欲归又不忍明言伤母心,于是撒谎说自己是到南洋做生意。在团中,林冠慈“勤慎执役,备历艰苦,自请执行者数,诸团员咸信服之”。辛亥年(1911)三月,清广州将军孚琦被温生才刺杀,林冠慈闻之大喜若狂,但很快就顿足说:“吾蓄志十年,胡竟落他人后?”

红花岗四烈士墓碑记文。

  暗杀李准以身殉国

  “三·二九”广州起义遭镇压失败后,暗杀团决定立即刺杀李准,由林冠慈、陈敬岳、潘赋西、赵灼文四人为执行人员。在赴广州行刺李准的团部饯行宴上,林冠慈慷慨陈词曰:“我以身许国,所系念者,惟老母耳。有长兄在,想能侍奉尽职。但我死后,请勿使老母知之,以伤其心。”遂改名为林冠慈,以纪念慈母养育之恩。临行前,他又再三交代同志:“吾死后,勿遽发表使吾母悲也。”

  1911年8月13日上午,革命党人得知李准将于当天午后由城外的水师公所进城回水师提督衙门的消息后,立即通知行动小组准备行动。林冠慈手提藤茶箩,在双门底一带静候。午后,一大批手持短枪大刀的清兵保护着李准的大轿,快速沿街返衙门,行到怡兴缝衣店门前,林冠慈立即从藤茶箩内抓出两枚炸弹抛向李准的绿呢大轿,炸弹在轿前一丈多远处爆炸。李准被炸弹震得摔出轿外,胸部与双手俱受重伤,肋骨折断两根,扑倒在地上打滚,是役炸死3人,伤22人。跟随的卫兵一阵惊慌后知道李准遇刺,立即抢救李准,另分一部人去追击刺客。林冠慈还来不及将第二枚炸弹掷出,就被卫兵击中,当场牺牲。

  据《南园丛稿》记载,林冠慈为了行刺李准,平时就怀揣炸弹寻求机会,最有利的一次在某令节时,李准出门巡游,但是由于该令节为广东旧俗节日,街上行人众多。林冠慈考虑到炸弹在人群中若爆炸,势必途人伤亡无算,于良心不忍,遂禁而不发。

  据当事人李熙斌(暗杀团主要成员)回忆,暗杀李准数日之后,有同志在某影相店购得林冠慈就义后的遗像,“一目闭,口合,无丝毫苦状。倚一木柱,辫发缠于柱上,其右目之上有血痕一条,流至颊下,弹盖于此穿入脑中,致命伤也。此影殆为拾殓时所摄,可想见其从容就义之状”。为了纪念林冠慈,团中同志取林冠慈生前最近的照片,制为铜版,并由暗杀团主盟者刘思复(师复)为其作传,刊印散发。林冠慈刺杀李准一事震惊全国,各大报刊连篇累牍地报道,林冠慈的事迹一夜之间传遍全国。

  林冠慈的壮烈牺牲,极大地震慑了清廷。据《香山旬报》报道:“自李提遇险后,凡各团局所委员出入多不乘舆,甚至有改穿短衣者。昔日之舆从赫赫,叱咤道涂,自昨至今,颇罕见矣。”尤其是李准,自此之后成惊弓之鸟,再也不敢残杀革命党人,在广州光复前夕选择了投降以保全性命。

  烈士归葬红花岗

摄于1927年的红花岗四烈士墓。 本版图片 惠州报业全媒体记者 严艺超 翻拍

  广州光复后,广东都督陈炯明将林冠慈、陈敬岳、温生才及谋炸龙济光的钟明光烈士,一道改葬于广州红花岗。据1911年12月16日《华字报》所载,广州光复后林冠慈改葬情形如下:林冠慈自炸击李准殉义后,随葬于东门外红花岗,兹由其同志查得墓地,先期开棺,检视衣服,遗物尚存,当即易棺,12月14日行改葬礼。是日会葬者万余人,军队则有香军、循军、惠军、北伐军、华侨炸弹队、学生北伐军、协字营、兰字营等,其余中国同盟会、演说团、基督教会、世光学堂等亦派队到祭,陈(炯明)都督主祭。

  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后,每月由政府拨给林烈士的家属抚恤金一百元大洋。后有佚名撰题红花岗四烈士墓志联云:“生经白刃头方贵;死葬红花骨亦香。”

  如今人们在红花岗看到的烈士圆形合冢,是1987年改建的。1922年的清明时节,陈炯明有感于时过境迁,世人只记得黄花岗七十二烈士,而对红花岗四烈士却“淡然若忘,厚薄之间,相去甚远”,遂发表《国庆及诸典等日举行祭祀四君子布告》,“通令各界,遇有国庆及诸盛典等日,饬令一律举行祭祀”。1924年,由邹鲁撰文写成红花岗四烈士墓碑记文,歌颂了林冠慈等烈士舍生取义的精神。

  据惠州文化研究会副会长何志成介绍,在林冠慈的家乡惠州,邑人也在以自己的方式纪念林冠慈。1917年,邑人在惠州西湖点翠洲筑“烈士祠”(又名“留丹亭”)同祀陈经、林冠慈、陈敬岳等烈士。为弘扬林冠慈为国捐躯的革命精神,1946年林冠慈家乡父老将梅湖小学(林冠慈的母校)改名为“冠慈小学”。

编辑:温燕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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