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筑牢安全屏障 专家上门为投保企业排查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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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家上门为投保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培训
“保险+服务”助力筑牢企业安全屏障

  “现在保险范围不仅扩大了,还有安全生产专家进企业查找安全隐患,指导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日前,大亚湾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共保体邀请安全生产专家上门为投保企业做隐患排查和安全培训后,企业纷纷为其服务点赞。

  企业发展离不开安全生产,自2020年8月起,大亚湾区便探索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共保体,统筹推进安责险投保企业事故预防工作。通过责任保险的风险专业化管理与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机结合,提高企业防范和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强化事前风险防范,从根本上保障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安全生产专家上门为投保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培训。

  4家保险机构组建共保体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如何化解安全生产风险是监管部门、生产企业和广大员工共同面对的课题。

  为构建“政府+企业+保险公司”间接监管模式,以保险杠杆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构建全区安全生产监管的第六道防线,大亚湾安监分局深入企业调研,同时深入学习借鉴近年来省内外各地出台的有关政策,结合大亚湾实际,提出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措施。《大亚湾开发区关于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于2020年8月13日印发,正式启动安责险试点工作。

  安责险试点一年以来,该区已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1个由4家(人保、太平洋、大地、国寿财)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组成安责险共保体,并建设了大亚湾区安责险共保体运营服务中心,派驻保险公司、事故预防服务以及信息化平台机构,配置相关工作人员、专家共64名,开展集安责险理赔、事故预防、安全培训、保费补贴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

  记者了解到,为服务企业,安责险共保体结合区内各企业的行业特性和企业风险特征,实现“一行业一方案、一企业一方案”。与此同时,针对部分石化区企业投保国外保险的实际,该区大力促进国内安责险与海外保险相互融合、相互补充,逐步实现平稳过渡,减少同质低效竞争,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专家上门为投保企业排查隐患

  “通过安责险‘保险+服务’的模式,邀请安全生产专家上门为投保企业做隐患排查和安全培训,帮助企业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自身隐患排查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加强应急预案演练,降低企业发生事故的概率。”大亚湾安责险共保体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该区安责险为投保企业提供事故预防技术服务,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服务、安全风险辨识服务、评估和安全评价服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服务、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服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服务、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应用等。

  安责险事故预防机制能够真正落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是关键因素。据悉,为建立集“保险+服务+科技+监管”为一体的“绿色”安全责任保险体系,打造具有该区特色的安责险监管平台,2020年7月,该区向全国征集30余名安全生产、信息化、保险服务专家参与并服务到安责险推进工作中。

  目前,在各方专家的指导下,大亚湾区已形成以“一个中心,两个支点”的建设模式,“一个中心”即以“大亚湾区安责险共保体运营服务中心”为枢纽,建立与各行业主管部门、投保企业、第三方事故预防机构、信息化平台机构的工作衔接制度,通过工作微信群,即时沟通和反馈困难、问题,形成“沟通、实施、跟踪、回访”的闭环工作模式。“两个支点”即以第三方事故预防服务和信息平台建设为支点,构建“互联网+安责险事故预防”模式,在开展事故预防的同时,对各项关键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及时录入信息化平台,通过数据的采集、专业的分析和信息化手段,得出企业的安全现状和风险等级评估,绘制出企业风险一张图,为各行业监管部门对企业实施动态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数据显示,仅今年8月,大亚湾区安责险共保体运营服务中心在对区内15家投保单位开展事故预防技术服务中,共开展了19次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服务,排查隐患88处,并全部得到妥善处理。

  “消除一个隐患,就能降低一次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大亚湾石化区一化工企业负责人表示,专家上门排查隐患,提供安全生产培训,相当于为企业的安全生产上了一道“保险锁”。

  名词解释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简称为“安责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

  继2014年“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首次被写进《安全生产法》后,2021年9月1日实施的新《安全生产法》又对其作出补充,将该款修改为“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文/图 惠州日报记者姚亚超 通讯员王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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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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