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是城市品质提升的重要抓手,对市民而言,城市管理是可感可知可触的。近年来,惠州的城市面貌发生了令人惊喜的变化:市区户外广告牌数量大幅减少。白天,清爽的天际线衬托着现代化都市范,夜幕降临后,摩天大楼换上灯光秀,西湖、东江亮化工程提升惠州夜色的层次感,夜景天际线轮廓分明。市区东江公园实施品质提升工程后,公园更加通透大气;市区中心城区四大出入口整改提升后,路面及周边环境愈发畅通、舒适、优美……
一个个城市管理的“细枝末节”完善、提升了惠州的内涵品质,城市处处散发着温情。
阻车杆虽然挡住了车辆,但也影响市容、妨碍行人通行。
记者走访
市区有些路段存在车辆乱停放等现象
不少市民点赞惠州整体城市面貌越变越漂亮之余,也有市民通过网络问政平台提出一些城市管理问题,其中最受关注的是人行道“通行难”。市民反映,如今不少人行道上存在大大小小的障碍物,影响市民出行,期待有关部门“还路于民”。近日,记者走访市区麦地、河南岸、江北等多处路段,发现存在障碍物挡道、隔离石墩(黄黑杆)设置不规范等情况,给市民通行带来不便。
有市民反映,市区麦地路有多个变电箱占了人行道,影响路人通行。记者在现场走访看到,麦地路的人行道上有多个变电箱,在其中一处地方,左边一个变电箱侵占人行道,右边一个变电箱侵占路边,只剩下很窄的过道,行人只能艰难地走在盲道上。“平时我们经过的时候都觉得挺麻烦的,特别是到了下雨天,更害怕出现安全问题。”家在附近的市民陈小姐无奈地说。
记者又来到市区麦地路的风尚国际大厦,发现广场四周被大大小小的石墩、铁杆围起来,铁杆之间还带着锁链,市民想要从广场步行至人行道,必须横跨过10余厘米高的铁链。记者看到,一些腿脚不便的老人不得不小心翼翼地选择一处铁链离地最低的位置跨过,方能通过此处。
在市区下埔路南直街,由于老城区的道路较窄,停车位较少,人行道上停了不少电动车、自行车,行人只能绕开各种车辆,寻找一条路线通行。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我们也可以理解这没地方停车……但是如果能规范停车,让行人和车辆互不影响就好了。”
在市区江北东江二路,宽敞干净的人行道十分适合散步。当记者从城市花园向帝景湾方向行走时,突然发现前方没有“路”了,原来前方地块尚未开发,杂草丛生,人行道还没有修缮。说起人行道通行难问题,居民张先生很无奈,“有的地方走着走着突然变窄,因为小区的保安岗亭直接设在了人行道上;还有的人行道种着一排树,只能从树旁边的盲道通过,盲道高低不平,踩在上面非常不舒服。”
在市区环城西路、文昌一路等地,几家通讯商的设备占用了人行道和绿地,有的地方一处就出现了四五个通讯设备,市民步行不方便,还影响了市容。
市民声音
“还道于民”诉求比较集中
在惠州本地网络论坛,事关民生的“人行道”问题,成为了网友关注的一个重点。记者以“人行道”为关键词搜索,发现有近500条。不少网友通过网络反映人行道被侵占、人行道破损等问题,期待有关部门解决。
网友“赤兔老马”反映,市区江北云山东路嘉荣超市的十字路口,四个角都在围蔽施工。附近的老人买菜购物、孩子上学放学都需要通过人行横道过到道路对面,现在只能靠着围蔽的挡板小心通行,行人走在机动车道上非常危险。施工单位能不能在转角处到人行横道留一条安全的人行道?
网友“rickronrickronrickron”发帖反映,惠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往龙丰市场的人行道已破损一段时间,行人出行难,遇到下雨天,更是雪上加霜。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解决。
网友“亮先生”表示:人行道是供市民步行的,整治人行道乱占用现象,“还道于民”,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市民最直接的诉求。
网友“盼盼盼”反映:在江畔花园附近,以前路边经常会有乱停车现象,自从有关部门装上地桩以后,这种现象就消失了。但是一个个竖起来的地桩显得不是很美观,而且容易绊到人,建议有关部门用木质花盆替代。
●他山之石
佛山禅城:微景观提升工程扮靓老旧电箱
去年起,佛山禅城区城管部门在全区开展市政“微景观”提升工程,把佛山印象的刻画营造融入变电箱箱体美化工作,为电箱实现“大变身”。项目采取“一箱一策”的办法,为分布各异的电箱“量身定制”出不同的彩绘方案,使电箱箱体实现“隐藏化”到“景观化”的美丽提升。
驻足禅城街头,市民会发现昔日遍布尘垢锈迹的变电箱纷纷“消失”,换上了艳丽“彩衣”,呈现出精美生动的岭南风情画卷。人流量大、地段醒目的渠化岛上的变电箱,被精心绘制了融入舞狮、粤剧、传统民居镬耳屋等岭南特色文化元素的彩绘图案,用以彰显禅城地域特色,打造城市名片。
北京:出台统筹城市道路空间规划设计地方标准
2016年,我国第一部统筹城市道路空间规划设计的地方标准——北京《城市道路空间规划设计规范》正式实施。该《规范》从顶层设计的层面,让北京的城市道路空间从“以车为本”向“以人为本”转移。
为了确保行人和自行车交通的路权不受侵犯,《规范》中进行了强制性条款设置,包括各级城市道路两侧应设置人行道,且人行道不得中断;交叉口范围内的非机动车道宽度不得小于路段上非机动车道的有效宽度等。体量较小的设施宜设置在行道树之间空间,包括信息亭、电话亭、导引标识、信号灯杆及箱、交通标志杆、交通护栏、自行车架、候车亭、废物箱、灯杆等。体量较大的设施宜设置在路侧绿地,包括书报亭、政府定点早餐车、活动厕所、变电箱等。
文/图 惠州日报记者谭琳 龚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