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往基层看病报销比例越高 惠州小医院不再门可罗雀

  根据《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参保人在我市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其中县级(含二级)中医院200元。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医院,起付标准统一为1600元。

  也就是说,群众越往基层看病就医,医保报销比例越高,个人的负担越轻。“我们通过医疗价格的调整、报销比例的调整,旨在引导参保人分级就医,推进实现分级诊疗。”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参保人应按分级诊疗要求就医,否则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将按规定进行下调。

  定点医疗机构应根据自身诊疗能力和参保人病情需要办理转诊手续;确需转往省内其他市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原则上由惠城区范围内三级医院(急诊除外)转往广东省高水平医院。需注意的是,惠阳区、大亚湾区和仲恺高新区的三级医院转诊、转院按县级标准执行。

  记者了解到,自我市开始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以来,“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门可罗雀”的情况得到了有效缓解。在推进分级诊疗过程中,惠州市医保局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的杠杆作用,完善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让优质的医疗资源下沉基层,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便捷的医疗服务。惠州日报记者骆国红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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