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快评】“三天无理由退定”促楼市健康发展

  近日,在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下,惠州市房地产行业自律委员会、市房地产业协会、市房产中介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倡议施行“商品房销售‘三天无理由退定’”规则的方案》引发热议。根据方案,购房者可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申请退还定金,这种明确购房者拥有“后悔权”的做法有助于稳定消费信心、提升市场吸引力,促进楼市持续健康发展。

  理想的交易模式并非“一锤子买卖”,而应在售前、售中、售后始终体现双方的义务和责任。由此看来,“三天无理由退定”是惠州房地产市场发育成熟的体现,此举倡导阳光购房,提升购房者权益保护及购房体验,减少无谓纠纷。如此,将倒逼房企推进自我改革,以良好品质和服务赢得消费者认可。从长远看,购房者3天“后悔权”在稳定消费信心的同时,也在客观上促进市场提升透明度,营造透明、公平、自律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彰显惠州楼市形象、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天无理由退定”,需要强化行业监督以及更多企业加入。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和房企联手行动,合力优化惠州房地产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正当权益,惠州楼市的未来将更具想象力。

  (凌保康)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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