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拖拉机载人!惠州全力整治农用车辆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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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门上道100%办理登记检验、机手驾驶拖拉机出门100%持证、出门作业100%实施安全检查、出门100%执行安全规程、‘变型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老旧残拖拉机100%清理。”近日,市安委办发出全面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各县(区)、市各有关单位要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拖拉机“不安全、不出门”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整治拖拉机等农用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五个100%”,确保全市农用车辆安全形势稳定。

农机在我市农业生产中广泛应用。

  市安委办强调,各县(区)、市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刻吸取黑龙江省七台河市“9?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9?5”皮卡坠崖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涉及农用车辆(含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载货摩托车等)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各县(区)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聚焦农忙季节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风险,强化会商研判,组织农业农村、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专题研究、专门部署、专项检查,按职责抓好农用车辆安全监管,不断夯实全市农用车辆安全基础。”市安委办相关负责人提醒,农业农村、公安交警等部门要结合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实际,将农用车辆纳入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攻坚战一同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通过信息共享、沟通协调、共同整治、联合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农用车辆违法载人、超限超载、客货混装、无牌无证驾驶、未按规定参加年检、非法改装拼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变型拖拉机”等要落实省的部署要求,采取禁行、限行等措施,加大报废力度,确保2025年底前全部清零。

  同时,强化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治理,加强全市长大下坡、急弯陡坡和临水临崖等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路灯照明、安全护栏和防撞设施,着力提高道路安全通行水平。

  市安委办提醒,农民群众和农机经营主体、农业生产组织者要自觉拒绝乘坐农用车辆,压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乡镇交通管理服务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和专职交通安全员、交通安全劝导员)交通安全宣传劝导“一线”作用,及时发现劝导农用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提升农村地区群众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和素养。

  严格落实“六个严禁”

  严禁拖拉机载人;严禁变型拖拉机、载货摩托车、皮卡车等农用车和货车的载货车厢载人;严禁各类企业、合作社组织务工务农群众乘坐拖拉机、农用车、货车返工放工;严禁无反光警示标识的拖拉机、农用车、货车上路行驶;严禁驾驶无牌、拼装改装、报废及逾期未检验的拖拉机、农用车、货车上路行驶;严禁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拖拉机、农用车、货车。

  惠州报业全媒体记者刘建威 通讯员刘永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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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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