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报讯 (记者张斐)9月29日,惠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各级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全力构筑疫情防控严密防线,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排查本单位工作人员14天内旅居史
《通知》提出,各县(区)、各工作组(专班)要密切跟踪疫情动态,开展疫情传播扩散对我市影响的研判;公安、通信、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要联合开展重点人群信息排查和推送;交通、旅游、教育、住建等重点行业要排查行业风险因素,适时调整防控措施。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工作人员14天内旅居史组织排查。
《通知》要求,完善小程序功能,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区)来(返)惠人员排查。对省公安厅推送大数据迅速排查到位,同时加强大数据外排查,排查民航、铁路、长途客运站等公共交通工具,及时掌握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区)来(返)惠航班、列车、长途汽车班次、购票人次等信息,每日进行动态管理,推动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无缝对接。
《通知》明确,各县(区)要在国庆节前落实一间隔离酒店专门用于集中隔离涉疫“三非”人员、设立指定酒店为无固定住所的来(返)惠黄码人员提供住宿场所,不得与入境人员或密切接触者混住。
暂停旅行社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区)
《通知》还要求保持“哨点”监测系统的敏感性,进一步督促发热门诊及其他“哨点”机构发挥好“哨点”监测作用,压实药店主体责任,及时、准确、全面做好购买退热、咳嗽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确保及时发现疫情风险隐患。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码头等场所,公共交通运输工具,以及旅游景点、酒店要滚动播放有关健康提醒。工信部门与三大运营商应向14天内由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区)来(返)惠旅客发送手机短信提示,强化来(返)惠旅客等新冠肺炎疫情个人防控意识。
《通知》强调,所有向公众开放的场所,要落实进入旅游景区、商超、酒店、民宿等场所测温、戴口罩、扫粤康码、亮行程码、预约限流、环境消杀、门前挂牌、张贴场所码等防疫要求。暂停各类旅行社组团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区)旅游,暂停销售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区)“机票+酒店”等旅游产品。落实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闭环接转以及跨境货车司机闭环管理,确保跨境货车司机作业点工作人员扫码达到100%。加强对冷链进口食品集中监管仓、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巡查和进口冷链食品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