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惠州决定成立“疫情防控监督员”队伍

  8月14日,惠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成立“疫情防控监督员”队伍的通知》,决定在各村(社区)、企业等成立“疫情防控监督员”队伍。

  《通知》指出,成立“疫情防控监督员”队伍,旨在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动态排查各类疫情防控风险点,监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增强社会疫情防控意识,提高群众疫情防控技能,进一步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坚实防线,确保我市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风险主动战。

  《通知》明确,根据实际情况,以“三人排查小组”为骨干,突出志愿性、群众性、广泛性、灵活性和监督性等特点,每个村(社区)至少建立一支5至6人的“疫情防控监督员”队伍,具体由镇(街)防控办督查组负责,接受镇(街)党委、政府的调度安排。各镇(街)至少安排1名党政干部负责统筹协调各“疫情防控监督员”队伍的建立工作,每支“疫情防控监督员”队伍至少配备1名熟悉当地情况的村(社区)干部负责牵头工作,充分发动社区居民、物业管理人员、业委会成员、“五老”志愿者(老党员、老干部、老专家、老教师、老劳模)、退伍老兵、青年志愿者和热心人士等人员参与。

  《通知》要求,“疫情防控监督员”要在镇(街)疫情防控部门的部署安排下,统一佩戴“疫情防控监督员”袖章,在认真做好自身防护的情况下,积极主动,靠前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具体来说,“疫情防控监督员”队伍要机动灵活开展日常监督,对辖区街面及车站、医院、商超、景区等重点场所和其他人群易聚集场所内群众个人防护情况进行监督,对扎堆、聚集和不佩戴口罩等行为进行提醒劝导;在监督过程中,及时宣传我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向群众普及科学防疫知识,及时澄清各类谣言,并劝导群众按照有关规定落实防控措施;根据镇(街)疫情防控部门的安排,协助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其他工作。

  (作者:张斐 作者单位:惠州报业传媒集团)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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