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惠州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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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日惠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惠州市2021年预算草案及《惠州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在前期初步审查的基础上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各代表团的意见,对预算草案和预算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0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贯彻实施预算法,认真执行市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通过的年度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大组织收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财政运行保持了总体平稳态势,为我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有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与年初预算相比变动较大,预算执行约束力不够;有的部门支出执行率较低,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等等。对此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市政府提出的2021年预算安排,贯彻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收支安排务实,增长设定目标充分考虑了国内外经济环境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安排适当,民生事业保障有力,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财经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1年市本级预算草案符合《预算法》有关规定要求,总体可行,建议市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批准市政府提出的2021年市本级预算草案,批准《惠州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的财政工作,财经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着力保持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密切跟踪疫情态势和经济运行情况,全力做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保障工作,更好地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等纾困政策成效,提高政策落实的精准性、时效性,及时将政策红利转化为优化经济结构、扩大有效需求的动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涵养扩大税源,夯实优质财源基础,促进实体经济释放发展潜能,实现财政与经济良性互动、健康发展。

  二、不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财政政策要与“十四五”发展战略目标相匹配。坚持节用裕民,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做到有保有压,将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更加注重支出结构调整,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加大对疫情防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保障力度,加大对民生事业的投入。利用好各类政府性投资资金和市属国企平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

  三、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管理水平,运用零基预算理念科学核定支出,建立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规范预算调剂行为。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规范绩效目标管理,加强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不断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完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监测预警体系。加快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依法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加强债券资金绩效管理,优化债券资金投向结构,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发挥债券资金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落实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制度及债务公开制度,切实增强债务管理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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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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