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澳头海鲜市场 一商家“缺斤短两”受处罚

[报料热线] 2831000

  6月14日晚,某视频平台曝光“大亚湾澳头海鲜市场购买海鲜3.3斤,自带秤1.8斤”情况引发关注。

  6月24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获悉情况后,市市场监管局立即行动,对涉事商家进行了处罚,并在全市范围内对农贸市场、海鲜市场、海味干货商店、路边临时摆卖经营者(无证无照经营者)开展“缺斤短两”专项整治工作。

  6月15日至18日,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560余人次,检查电子秤2949台,发现不合格立案调查处理12宗,预计处罚金额3.1万元,严厉打击了“缺斤短两”等计量违法行为,维护了我市良好的消费环境和市场秩序。

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电子秤专项执法检查。

  涉事商家被没收不合格电子秤罚款2000元

  6月14日晚10时许,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某视频平台发现曝光“澳头海鲜市场购买海鲜3.3斤,自带秤1.8斤”的视频后,立即(当晚10时11分)将相关信息转发给大亚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科工作人员,要求马上在大亚湾区域内开展“缺斤短两”专项整治工作。

  大亚湾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各街道办执法队在大亚湾区辖区范围内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海鲜市场、农贸市场、路边临时摆卖经营者的缺斤短两现象。截至6月18日,4天共出动执法人员53人次,没收流动摊档未经计量检定的电子秤21台,对其中3家涉嫌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大亚湾区市场监管局加强与辖区派出所联系,联合涉事区域的澳头街道桥东、飞帆和前进等社区工作人员,对涉事经营者进行持续排查,6月18日傍晚找到当事人李某某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李某某承认其为视频中的卖家,在使用电子秤过程中伪造了数据。6月21日,大亚湾区市场监管局依照法律法规作出没收不合格电子秤、罚款2000元(顶格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将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电子秤专项执法检查。

  立案调查12宗计量违法行为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派出工作组,安排分管局领导带队,组织市局业务科室、技术机构业务骨干,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对大亚湾区霞涌、澳头,惠东县巽寮、平海等地的农贸市场、海鲜市场和路边临时摆卖经营者开展督导检查。共检查农贸市场、海鲜市场及周边海味干货店、海鲜饭店、路边临时摆卖经营者146家,发现“缺斤短两”电子秤6台,相关案件已移交属地市场监管所立案查处。同时对当地县(区)市场监管局和市场监管所提出了专项整治要求和反馈发现的问题。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的农贸市场、海鲜市场、路边临时摆卖经营者开展“缺斤短两”专项检查,主要以农贸市场海鲜档、海味干货店、海鲜饭店和路边临时摆卖经营者为重点,开展电子秤突击检查,严厉打击“短斤缺两”违法行为,创造公平的消费环境。敦促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计量管理制度,按要求设置维护公平秤。截至6月18日,全市共检查市场88家、经营商户1595家、电子秤2949台,发现计量违法立案调查12宗,预计处罚金额3.1万元。

  开展全市范围计量专项整治

  市市场监管局计量科负责人表示,农贸市场是居民“菜篮子”供应的重要场所,涉及百姓民生,更是城市形象的一个窗口。市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按照《广东省农贸市场综合治理指导规范(试行)》和《惠州市农贸市场综合治理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要求,制定“缺斤短两”计量违法专项监督检查方案,计划在6月15日至9月30日期间开展全市范围内计量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检查,遏制经营者的“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营造公平良好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了有效打击“缺斤短两”等计量违法行为,该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协作,共同对路边临时经营者开展“缺斤短两”计量违法专项整治工作。

  惠州日报记者张斐 通讯员杨阳

分享到:
编辑:小丽
分享到:
  • 今日惠州网微信
  • 惠州发布微信
  • 惠州文明网微信
  • 惠州头条APP

查看所有评论网友评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观点,与今日惠州网无关。发言最多为2000字符(每个汉字相当于两个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