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云”上清场 跨省解决纠纷

  惠州日报讯 (记者张荟婷 通讯员邓丹妮 胡家玮)2020年12月26日上午,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通过微信视频线上调解的方式,成功解决了一宗执行案件清场问题,经市中院执行人员耐心调解,案外人某装修师傅最终取回了辛苦钱。

  据了解,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财产处置中心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大亚湾的一套房产,在处置过程中发现室内有物品若干(空调、家具、桌椅、床单等)。案外人某装修师傅得知房屋拍卖成交,向市中院举证自己是室内装修财物的所有权人,请求市中院协调此事。

  原来,这位装修师傅自己花钱帮被执行人购买价值三万元的家具物品及装修物,一直等待被执行人通知其装修,后因被执行人欠债而弃之不顾,装修师傅也因此一直无法取回相关物品,导致室内物品一直存放于被执行人房产中,现房屋已经由买受人拍卖成交,装修师傅多次联系买受人无果,室内物品更难以取回。

  执行人员得知此情况后迅速联系买受人,起初买受人不愿调解,经执行人员多次耐心沟通后买受人愿意配合调解,但因居住、工作在江西,且短期内无来惠州的意愿,疫情期间也不便来惠,双方无法通过线下解决问题。

  因此,执行人员提出线上调解结合线下协助的方案,并于2020年12月26日上午提出解决方案并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向,最终调解协议如下:装修师傅将价值3万元的室内装修物品折价卖给买受人,由装修师傅协助买受人安装室内装修物品,市中院派人协助。

  此次调解,是市中院首次在线上尝试解决案件清场事宜,买受人也因此不需负担额外往来惠州的费用,且室内物品也有人帮忙安装,装修师傅也因此取回了辛苦钱,双方均感谢市中院的执行人员。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市中院积极通过多元执行手段,首次云上解决了案件清场事宜,保障案结事了,及时维护当事人权益。

编辑:海晏
分享到:
分享到:

查看所有评论网友评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观点,与今日惠州网无关。发言最多为2000字符(每个汉字相当于两个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