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林贵喜建议在全省推动“南粤护工”工程

近年来,随着社会日趋老龄化,住院陪护及家庭养老陪护问题已成为困扰众多家庭的一大难题,社会对护工的需求越来越大。省人大代表林贵喜说,目前护工是介于家政服务与医院护士之间的临时辅助性勤务人员。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素质低、服务差、收费高等,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他建议,参照“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工程等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动“南粤护工”工程,新增创业就业岗位,推动该行业的健康发展。

雇主使用护工存在法律法规漏洞

林贵喜说,目前“护工”“养老护理员”等职业(工种)均未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能开展相应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不能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一些护工甚至成了无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无正规职业证书、无退休保障的“三无人员”。

同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未制定护工行业国家标准,无法规范管理和劳动执法。而卫生健康管理部门有关护理管理工作的规定,也仅针对医院聘用的护理员,护工服务不属于医疗项目,不属于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管理范围。同时,因缺少相应规范、用工性质界定不明确等原因,医院或者家庭雇主使用护工存在法律法规漏洞。

“目前来看,护工行业乱象纷呈。”林贵喜说,目前护工的来源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医院通过设立第三方经营的陪护中心,由经营机构提供用工人员,为患者提供护工服务;第二种是自请式护工,在社会或者医院里揽活的护工,由护工直接与患者或家属商定工作内容、时间和报酬。存在长期乱收费现象,哄抬陪护价格,护工向患者收取一对一陪护费、实际一人兼管多位患者的情况时有发生,经常与病人家属发生纠纷,威胁恐吓病人家属,由于缺乏有效监管,病人家属无法进行维权。同时,人员身份不明,流动性大,经常随意拿取病房物品和触碰医疗设备,甚至盗取医院物品供自己使用,向家属传递错误医疗信息,引发医患矛盾及医疗纠纷,随意泄露医务人员隐私,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

尽快制定出台护工行业管理条例

“如何规范护工行业管理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林贵喜建议完善职业资格目录,完成职业认定,加强护工从业资格认证,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尽快制定出台护工行业管理条例。建立健全护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护工守则、护工管理制度、文明陪护协议等,明确护工的工作职责和服务范围,理顺各方的责任和权利,明确护工的录用条件、工资标准和服务收费标准。

林贵喜建议,加大护工人才培养,制定培训考核制度,扩展职业学校护理专业培养范围,增设护工类专业,家政培训增设护工陪护内容,满足市场需求。加大监管力度,对护工职业要求、工作规程、工资待遇等进行严格规范。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成立护工行业协会,支持医院等医疗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和家政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推动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

惠州日报记者黄晓娜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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