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提醒:预付消费须三思 理性购物避套路

  惠州日报讯 (记者张斐)昨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科学文明消费,依法理性维权。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应了解产品“三包”,懂法用法护权益。消费者要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产品三包规定等,掌握所需商品或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细阅商品“身份证”,选购时看清商品合格证明等信息,主动拒绝“三无”和假冒产品;要警惕老年保健消费,保健品不能代替药品,切勿贪图小便宜,落入陷阱。

  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未成年人消费重安全,教育引导不可少。学校周边、文化游乐场所成为未成年人消费问题多发地,未成年人直播打赏、网游充值大额消费要防范,避免盲目、炫耀、不安全的消费行为影响健康成长。预付消费须三思,失约缩水要防范。谨慎办理大额预付卡,注意核实经营者资质等信息。网上购物需谨慎,正规平台有保障。谨慎选择交易平台和经营主体,避免私下交易,直播带货防“货不对板”。注意保存电子票据和记录,收货时仔细核对,保护个人信息,防电信诈骗;商家促销防陷阱,理性购物避套路。面对促销,要保持理性、货比三家,全面了解促销手段中设置的附加条件,如使用范围、使用方式和期限等,谨防虚假打折、虚假抽奖;定金不可随意交,事后追讨难上难。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和“惩罚性”,消费者要对交易事项有充分了解,慎下订单。购物消费应索票据,事后维权有凭据。消费合同约定要清晰、明确,合同、票据是消费纠纷产生时重要的维权凭证。

  市市场监管局支招,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消费者可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委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朱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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