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开出首张生活垃圾分类罚单 一酒店混投垃圾遭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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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日报讯 (记者谭琳 通讯员容佳宁)日前,惠州金华悦国际酒店有限公司在投放生活垃圾时,将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混合投放,违反了《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惠城区环境卫生专项执法组发现该违规行为后,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并要求限期整改。这是我市开出的首张生活垃圾分类罚单。

  为严格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效果,惠城区城管部门此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3月1日起,将对管理责任人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拒不履行垃圾分类法定义务、拒不整改的单位,区城管部门将按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从严处罚。为此,惠城区城管执法局牵头成立环境卫生专项执法组,3月1日起按步骤、分阶段、有重点地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环节开展集中专项执法,助力“最干净城区”建设。


惠城区城管执法局牵头成立环境卫生专项执法组,3月1日起,按步骤、分阶段、有重点地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环节开展集中专项执法活动,
切实加强垃圾分类等环境卫生方面的执法监督力度,助力“最干净城区”建设。

  目前,惠城区环境卫生专项执法组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发出整改通知书27份,立案查处案件5宗,其中1宗涉及生活垃圾分类案件。该条例赋予城管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权,未按照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或者未按规定投放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不是目的,教育引导才是立法本意。”惠城区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管理责任人自觉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法定责任,养成分类管理投放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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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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