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惠州发生2名学生溺亡事件

[报料热线] 2831000

  每年夏季,总有一些

  我们不愿看到的悲剧发生,

  请家长们敲响警钟!!

  千万要注意!!

  

  2021年5月13日傍晚,

  龙门县西林河

  发生2名学生溺水失踪事件,

  经过数个小时的搜救找到后,

  均已无生命迹象。

  看到这样的意外太痛心了!

  每一个生命的逝去,

  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崩溃!

  

  目前天气逐渐转热,擅自到江河水库游泳的未成年人、学生数量大幅增加,溺水事故已进入危险期、易发期、高发期。近日,国内各地未成年人溺亡事件频发,再次敲响了警钟。

  相关数据显示,溺水是世界各地非故意伤害死亡的第三大原因,也是儿童和青年十大主要死因之一。我国每年约有5.7万人死于溺水,其中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人数占总溺水死亡人数的56.04%。溺水作为青少年儿童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给学生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

  防范青少年溺水事故须警钟长鸣和群防群治,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合力、齐抓共管机制,完善部门、镇街、学校、家庭、社会“五位一体”的防护体系,形成强大社会合力,绘制好防溺水“平安地图”,紧盯“重点人群、重点水域、重点时段”,提高预防学生溺水综合治理能力,确保学生安全教育到位、水域监管到位、重要时段防范到位、家庭监护到位。

  各级职能部门和镇(街)政府、村(居)委会应当紧密协作,通过多种宣传方式,让每一个家庭、每一位家长和每一位青少年儿童都知晓防溺水基础知识,增强安全意识、生命意识和责任意识。各级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要广泛宣传防溺水安全常识,要加大播放公益广告和滚动字幕的频次,开辟专栏重点介绍和解读游泳、防溺水、智慧救援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技能,让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发生成为社会共识,进行全民安全警示教育。

  镇(街)政府、村(居)委会应当组织安全巡查队伍、动员辖区干部群众加强巡逻,制止无大人监管下的青少年儿童在水边玩耍、水中游泳等行为,发现险情、隐患及时整改或上报。水利、教育、公安、安监、建设、城管等部门配合,在重点水域、学生上下学经过的危险水域、溺水事故多发水域和渡口、水闸、水库、桥梁等重点部位,设立醒目的“涉水危险、禁止游泳”等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等,整治安全隐患,防止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发生。

  学校要加强宣传引导,建立防溺水每日提醒警示和学生互助提醒制度,在校门口醒目位置设置防溺水安全提示牌,利用每天上下午最后一节课下课前,开展防溺水警示教育,并通过家访、告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发布学生防溺水提醒信息。有条件的县(区)、学校应将游泳技能纳入学生必修课。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安全监护责任,熟记“六知两会”,看护好自家孩子,教育孩子记牢“六不两会”,不要擅自结伴玩水,不要随意下水游泳,遇到同伴溺水不要盲目施救!

  夏季来临

  家长孩子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避免让悲剧再次发生

  ↓↓↓

  家长“六知两会”

  1.知道孩子什么时间外出;

  2.知道孩子在什么地方(安全否);

  3.知道孩子和谁外出;

  4.知道孩子外出事由;

  5.知道孩子回家时间;

  6.知道孩子的联系方式。

  7.知晓学校防溺水教育内容,清楚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戏水的危险,平时一定会教育自己孩子不私自下水游泳、戏水;

  8.在孩子放学回家后、双休日、节假日和假期,会在这些时段做好孩子的教育、监护工作,尽到监护责任。)不私自下水游泳。

  学生“六不两会”

  1.不在无家长或委托监护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私自游泳;

  3.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4.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江河池塘戏水、玩耍、打捞;

  5.不冒险过桥、过河、涉水坑;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7.发现私自游泳或险情会互相提醒、劝止、报告;

  8.能学会基本的游泳、自护、自救,及科学救人方法。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大于一切!

  希望大家能够保持高度警惕,

  引以为戒!

  (来源:惠州发布)

  

分享到:
上一篇:
编辑:海晏
分享到:
  • 今日惠州网微信
  • 惠州发布微信
  • 惠州文明网微信
  • 惠州头条APP

查看所有评论网友评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观点,与今日惠州网无关。发言最多为2000字符(每个汉字相当于两个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