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将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

原标题:
我市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
加大“黑名单”企业执法检查频次

  惠州日报讯 (记者刘建威 通讯员刘永豪)近日,记者从市安委办获悉,为严格执行《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

  市安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按照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黑名单”认定标准,对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严格落实各项惩戒措施,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该负责人说,县级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市级部门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市安委办将各县(区)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报送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县(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舆论监督,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曝光,形成社会约束力,倒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大安全诚信企业报道和典型失信企业曝光力度,加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相关政策宣传,积极营造讲诚信、守信用的社会舆论环境,培养“讲信用、查信用、用信用”行动自觉。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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