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惠州市转办第十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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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6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批信访举报案件12宗,其中惠城区3宗、惠东县3宗、惠阳区1宗、博罗县2宗、龙门县1宗、大亚湾区1宗、仲恺区1宗。主要涉及大气、水、噪声、生态等污染情况。上述信访举报件已交办有关地方政府、部门,正在加快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截至9月6日,我市共接收案件10批共82宗。其中,惠城区10宗、惠阳区20宗、惠东县15宗、博罗县27宗、龙门县4宗、仲恺区4宗、大亚湾区3宗,有1宗为仲恺区和惠东县共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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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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