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个湖一条江立一部法!惠州用立法彰显环保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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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抬头仰望是清新的蓝,环顾四周是怡人的绿。这是惠州给人的直观印象,更是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对于幸福最真切的体会。更多的绿色、更美丽的城市,是这座城市不懈的追求。

  好环境成为惠州的“金字招牌”,这与我市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生态环境保驾护航作用密不可分。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生态立市战略,相继出台地方性法规呵护蓝天水系,在已颁布施行的7部地方性法规中,有5部涉及生态环境保护。与此同时,我市坚持铁腕执法、违法必究、有案必查、涉刑必移,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守护惠州的“好山好水好空气”,利用法律红线牢牢守住生态底线。


 惠州风光,半城山色半城湖。

  ◆生态立法

  5部地方性法规“加持”生态环境保护

  惠州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禀赋,1.13万平方公里土地上聚集着山林江河湖海,绿色生态是惠州的城市底色和优势。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禀赋好更要保护好。

  2015年3月,修改后的《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同年5月28日,惠州市成为全省首批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市之一。惠州以推动绿色发展为立法工作重心,践行美丽中国发展战略,在严格贯彻落实以《环境保护法》为主的一系列上位“硬”法的同时,以获批地方立法权为契机,积极开展地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方面的立法工作。

  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5A级景区,形成发展至今已有1600多年的历史,惠州在保护西湖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成效良好,使得西湖成为享誉海内外的惠州名片。上世纪,西湖沿岸粗放型的发展带来生态困境。近年来,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觉醒又让西湖重现一池清水。


“岭南第一山”罗浮山。

  “为一个湖,立一部法,彰显惠州守护绿水青山的决心。”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是我市制定的第五部地方性法规。从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到获批施行历时3年,经历了三次常委会审议、数十次调研、三十几轮修改。新与旧的较量,引发对惠州西湖保护的思考,也是该《条例》诞生的意义,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惠州城市发展要走一条绿色之路,立法保护惠州西湖就是守护绿色发展的初心。

  截至目前,我市已出台5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地方性法规,包括《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惠州市罗浮山风景名胜区条例》《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惠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通过立法,用法律红线守住生态底线,用制度红利保障绿色发展行稳致远。

  有了地方性法规的加持,一批环保领域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例,近年来,PM10已成为我市空气质量的短板,而扬尘是PM10的重要来源。《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今年1月1日施行以来,市直有关部门积极出台相关工作指引和方案,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各县区各部门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建立了常态化扬尘污染巡查管控机制,建立并定期更新扬尘污染整治台账,打造了一批示范项目。

  扬尘管控水平的提升,带来了空气质量的不断改善:今年上半年,惠州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97,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十。

  蓝天碧水,大家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离不开健全法律体系的保护,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设生态城市,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惠州发展护航。


天下西湖三十六,唯惠州足并杭州。

  ◆从严执法

  连续10年发布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今年4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通报2020年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这是我市连续10年发布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我市一贯保持铁腕执法铁腕治污的高压态势,坚持依法行政,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让不少心存侥幸的企业望而却步,捍卫了我市碧水蓝天的坚强决心。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惠州不断摸索创新,实行“五个一律”保障铁腕执法,协同公检法提高涉刑案件的查处力度,提升环保查处技术确保最严执法落地,走出了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严格环保执法之路,为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驾护航,实现了企业从“不敢污染、不能污染”到“不想污染”的巨大转折。

  为保证“真执法”,除了地方性法规以外,我市还制定了多项“硬核”政策举措:制定“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出台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坚决遏制“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上马,对不符合管控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建立环境质量监测预警机制,定期研判环境质量,对环境形势有恶化、污染治理任务进度滞后的县区及时提出预警;实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监管;出台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卓然天成的金山湖,是惠州城市“聚水盆”,有着“城市之肾”的美誉。

  未来的监管格局,执法要准,更要严: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管垂直管理改革和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整合生态环境管理职能,构筑“天空地”一体的生态环境监管格局。我市严监管的蓝图已绘就:落实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严禁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要求排污,以排污许可证为抓手加强排污企业监管;建立完善全市生态环境诚信等级管理体系,将企业环境守法情况与专项资金申请、信贷、融资、上市等经济活动挂钩,以环境信用制约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

  所谓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清新之路依然任重道远。眼下,探索惠州执法长效机制是关键,我市将建立长效机制,倒逼企业不想污。

  惠州日报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惠环宣 张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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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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